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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06-11-8 1:39:15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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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史修志岂能如此颟顸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批评(续)


池子华


  例四:第七年(宣统二年,1910年)“(纲)出发救疫医队赴皖北,治愈者六万七千五百余人。(目)是年之夏,皖北旱灾,继以大疫,死亡枕藉。本会急派医士学生,携带救疫药物器具,组织救疫医队……竭力拯救”。(第3—4页)谓1910年夏“皖北旱灾”,误。揆诸史实,该年皖北并未发生旱灾,而是水灾。据《大公报》的报道:“六月二十七、八、九等日,猛雨三日夜,皖北之宿州城垣衙署民房倾倒无算;灵壁(璧)、固镇则水涨二丈五尺,……淹毙人口牲畜随流而下,难民麇集,宿露风栖。其余怀远、寿州、五河、蒙城、涡阳、亳县,房屋倾毁,粮食荡尽,饥殍载途,灾状相同,实属惨不忍闻”[1];传教士罗炳生报告称:“此次皖北百姓,多言今年灾状为历史上所罕见,以今年夏秋之交之暴雨,实为历史记载中所罕见,故秋禾全数悉被淹没,核其面积约占七千英方里(一万八千一百三十平方公里)之广,人民被灾而无衣食者,约有二百万”[2];又据《东方杂志》记载说:“颍州府属亳州于六月二十六日起,烈风暴雨彻夜通宵,直至七月初二日止,城垣倾倒四十余丈,雉堞崩塌十余丈……涡(河)水涨二丈余深,桥梁漂没,船只沉溺,四岸数百家,尽付东流,田中秋禾,摧折已尽,城厢内外压毙二十余人。至七月初三日,又被倾盆大雨,城厢房屋倾塌益多……水势之大,为数十年所未见。……涡阳于六月二十五日亥刻,大雨倾盆,五日夜绝未稍歇,四境汪洋,涡河高与岸平。北关沿岸,房屋漂流殆尽,城内外倒房者不可胜计……蒙城于六月二十六日大雨倾盆,狂风拔木,通宵达旦,直至七月初一、初二始息,以致涡河外溢,一望弥涯,沟渠莫辨,百余村尽成泽国,人畜漂没,房屋崩坍者,不计其数。……五河县于六月二十七日突遭大雨,水涨甚剧,所有田地概行淹没。”[3]是年皖北水灾,殆无疑义。《纲目》记为“旱灾”,显然错误。一字之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例五:第八年(宣统三年,1911年)“(纲)改名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万国董事会于上海,公举沈敦和及英按察使苏玛利为总董”。(第4页)改名中国红十字会,与组织万国董事会是两码事,此处混为一谈,误。
  辛亥革命爆发后,具有浓重官办色彩的大清红十字会无法适应战时救护的需要,于是,10月24日,沈敦和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推举古柏、麦尼尔、包克斯、吴板桥、马医生、爱德华医生、福医生、亨司德医生、施则敬、任锡汾、丁榕、江趋丹、汪汉溪、王西星为董事,沈敦和和英国按察使苏玛利为总董。沈敦和在本日召开的特别大会上宣布“红十字会救人宗旨:不分革军(革命军)、官军。凡革军受伤医治送还革军,官军亦然。”[4]而此时,大清红十字会依然存在,盛宣怀依然是会长。
  在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组建后的第三天,也即10月26日,清廷发布上谕,以“盛宣怀不能仰承德意,办理诸多不善。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著革去大清红十字会会长等所有职务,“永不叙用。”[5]盛宣怀被罢免,但朝廷并没有立即委派继任会长,直到11月13日,也就是盛宣怀被罢免的第18天后,清廷终于颁发谕旨,“命前外务部尚书吕海寰充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仍兼办慈善救济会事宜。”[6]“大清红十字会”由此正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即《纲目》所谓“改名”之举。这一“正名”,实际上等于对沈敦和此前抛弃钦定的“大清红十字会”另行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这一既成事实的承认,同时又可以名正言顺地对“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施加影响,一举两得,但却因此造成京会、沪会矛盾的骤然升温,沈敦和致函吕海寰,明确表示“沪会断(难)与之合办,设勉强行之,恐将东南各省分会暨中外会员,定将瓦解,功败垂成,敦和不能任责。”[7]在辛亥革命的救护中,京会、沪会实际上各自行动。1912年10月30日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召开后,京、沪会之间的矛盾才得以化解。 
  例六:第八年(宣统三年,1911年)“(纲)组织医队,驰赴战地,设临时医院于汉口、武昌、汉阳,疗治伤痍数千人,并出发掩埋队,掩埋尸骸八千余具。事竣,特刊武汉战地写真一册,以留纪念”。(第4页)此处所说“掩埋尸骸八千余具”,有误。关于武汉掩埋队的掩埋情况,较《纲目》更早的1913年出版的《中国红十字杂志》创刊号有详细的记载,谓“时北军力攻汉阳,弹雨枪林,奋勇前往。适红十字小轮由汉阳拖来炮船一艘,划子两叶,兵士舟子,统已击毙,血水满船,尸横其中,乃将尸骸拖至岸上,解其衣服,录取姓氏,用席裹葬计二十八具。旋至赫山,队员皆携干粮,褛被露宿山头,越三日而始竣事。在三山收葬亦多。在汉口由义门左右,则捞葬河中腐尸,又聚善堂所殓棺柩而葬之。至汉阳朝宗门外,见江滩黑点累累,皆军士号帽,因知江中遗尸甚多,雇工购长钩捞之,凡五日,得尸约五百具,爰卜地大别山之麓垒成三大冢,均树牌标识。至汉家墩,见群尸为群犬聚噬,血肉狼藉,秽气逼人,将石炭酸水遍洒尸身,然后裹埋。至大智门,见河中及粪坑中小河内,各有遗尸发现,乃合破柩残骨而聚葬之,计八穴。此外零肢残骸,散见荒郊,犬雀争食,为状至惨,乃复四处寻觅,聚葬无遗。渡江至武昌中和门外义冢界内,见所埋之尸覆土过浅,有被犬扒出者,有已暴露者,雇工重埋,共计八处。至梅家山,得尸益多,又二大坑填尸积压,上覆浮土,拨视则腐尸枕藉,乃雇工开地宣泄积水,将暴露者重埋,未暴露者亦加土成冢,计成十二处。复派人至城厢内外搜寻,遇暴尸移送该处,凡二十余具,并白骨乱发,汇理一处,复成二冢。壹是工竣。除树立木牌外,并勒石书上海红十字会掩埋队葬字样,以垂永久。武汉掩埋队收葬及改葬之尸,合汉口、武昌、汉阳而共计之约二千二百具。”[8]这个“约二千二百具”的记载是可信的。武汉、南京是辛亥之役的主战场,伤亡惨重。南京掩埋队共掩埋尸骸700余具[9],这样合起来共计3000余具。当时的报刊亦作如是报道,如《申报》报道说中国红十字会“掩埋汉、宁义骨不下三千余具。”[10]这就反证“约二千二百具”的传真性、可信性。《纲目》“八千余具”之说,显然夸张、失实。
  例七:第九年(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纲)九月二十九日,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章程六章二十条,公举常议员朱佩珍、施则敬等三十四人。十月六日常议会成立,公举大总统、副总统为本会名誉正、副总裁,吕海寰为正会长、沈敦和为副会长兼常议会议长……。(目)……常议员集会,参照东西各国定章,公举大总统、副总统为名誉正、副总裁”。(第5—6页)此处所谓“公举大总统、副总统为名誉正、副总裁”,从理论上或逻辑上讲,都不存在什么问题,也符合官场上的“游戏规则”,但事实上,首届会员大会后所召开的常议会,并没有区别“正副”总裁,尽管总统有正副之分。1912年10月21日吕海寰会长致常议会诸公电中说得明白:“感谢此次本会得邀袁大总统、黎副总统为总裁,声望愈隆,日后事更顺手。”[11]在不久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上外交部代表陈征宇、王继曾《演说中国红十字会与外交部之关系》亦称中国红会“公请袁大总统、黎副总统为总裁,永久之规模,业已成立,将来一切会务,自必更多进步。”[12]1913年3月出版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办事处编印的《人道指南》第1号刊登了袁世凯、黎元洪照片,均题“中国红十字会名誉总裁”[13],同样没有正副之分,如有正副,红十字会当不会犯此“低级”错误。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副总统的黎元洪,在致统一大会的“祝词”中,有“承诸君子不弃,公推元洪为名誉总裁”之语[14]。果如《纲目》所言副总统为名誉副总裁,黎元洪岂敢如此不识大体?总之,无论从当时媒体报道,还是红会自身原始资料,名誉总裁无分正副,这是毫无疑问的。《纲目》编者对大量史料的记载视而不见,仅凭臆断“公举大总统、副总统为本会名誉正、副总裁”,是“思维定势”使然。
  例八:第十年(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纲)抚恤峨利生医士。(目)峨利生,丹麦人,生有特操,好医术,弱冠毕业于大学,以精解剖术名于世。庚戌,本会总医院之医学堂落成,特聘为解剖专门医员,热心服务。辛亥武汉事起,举充救护医员,偕全队赴汉。医治伤兵,应手即愈,有一兵,弹穿脑部,为之剖脑检取枪子,未几而愈。其他贯胸洞腹断股折肱者,或为之剖腹,或为之截腿,都庆更生,术亦神矣。维时战事甚烈,伤兵满院,早夕临治,未尝少息,卒以积劳致病,犹复力疾从事,竟以不起,时辛亥十月二十二日也,年仅二十有五。名医不寿,不仅本会之私痛,中西士绅无不悼之。本会武汉救护队员及中西士绅,为葬之汉口,且立碑石。旋议抚恤三千五百两”。(第7—8页)按“年仅二十有五”当为“年仅三十有五”之误。
  关于峨利生的事迹及病逝时的年龄,当时的报刊有详细报道,如《民立报》报道说:“中国红十字会于庚戌三月设立总医院及医学堂,聘请丹国解剖专门名医峨利生教授解剖学并充剖割专门医员,服务热心,不遗余力。武汉事起,红会医队前往救护,峨医亦最出力,有枪弹洞穿脑部之伤兵,均经峨医救活,名誉益隆。今红会接得噩耗,据云该医初以积劳成疾,嗣变腹泻,带疾从公,犹复不肯休调,竟致因病逝世,年仅三十有五。名医不寿,深堪悼惜。红会总、分各医院及事务所均下半旗三日,以志悲悼。”[15]同样内容的消息亦见之于《申报》[16]。消息来源均出自中国红十字会,当然不会有误,从行文来看,当是《纲目》的出处,只是《纲目》编者颟顸,将“年仅三十有五”误作“年仅二十有五”了。 




[1] 《大公报》1910年9月9日。
[2] 李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776页。
[3] 《东方杂志》第七年第8期,第235—236页。
[4] 《红十字会大会志盛》,《申报》1911年10月25日。
[5] 《宣统政纪》第62卷。
[6] 《宣统政纪》第64卷。
[7] 《上海沈观察来电》,《吕海寰往来电函录稿》,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58辑,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版,第643页。
[8] 《辛亥革命时中国红十字会暨各分会活动成绩》,原载《中国红十字杂志》1913年创刊号,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90—291页。
[9] 《辛亥革命时中国红十字会暨各分会活动成绩》,原载《中国红十字杂志》1913年创刊号,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91页。
[10] 《中国红十字会谨告中外大慈善家》,《申报》1911年12月21日。
[11] 《红十字会要电》,《申报》1912年10月25日。
[12] 《外交部代表陈征宇、王继曾君演说中国红十字会与外交部之关系》,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8页。
[13] 《人道指南》第1号封面,影印件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14] 《中国红十字会名誉总裁黎副总统祝词》,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4页。
[15] 《红会名医逝世》,《民立报》1911年12月14日。
[16] 《申报》19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