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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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事业改革史

池子华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红十字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巨大成就,有目共睹。其实,纵观红十字事业110多年的历史发展,不难发现,一部红会史,就是一部改革史。

 

改革,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

改革即改变与革新,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无论是晚清时期,还是民国时期,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这种自我完善的过程,除了“文革”十年组织机构被撤销之外,没有停止过。

1904年3月10日,为救护日俄战争中的伤兵难民,中英法德美5国联手创造性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由此诞生。中国当时没有独立自主的红十字会组织,仓促间也不可能建立国家红会,借助“外力”显然是明智的选择。正是这种“变通”,才有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横空出世,成就了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慈善事业遂开亘古未有之局”的佳话,也才拉开红十字事业改革的序幕。

日俄战争救护使命完成,中国红十字会走上“自立”之路,而要自立自强,必须奠定事业发展的基础。为此中国红十字会以兴办医院,造就人才为抓手,进行改革。1909年由沈敦和经手在上海徐家汇路购地10余亩,设计“建造高大洋房一所”作为总会总医院。一年后的1910年春医院落成(今华山医院),医院设施之完善,在上海首屈一指。当年,医学堂在总医院旁拔地而起,中国红十字会有了自己的人才培养基地。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庄严宣告中华民国诞生。中国历史开始了新纪元。顺应时局的变化,红十字会加快改革步伐。1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2月28日,内政部为中国红十字会“立案”确立了其合法地位。57日至17日第九届红十字国际大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首次走出国门,“亮相”国际舞台,引人瞩目。把握国际国内有利契机,中国红十字会先后于9月29日、10月30日召开首届会员大会、统一大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常议会完善会内运作机制;首次聘任国家元首担任名誉会长并使之成为制度性安排;因地制宜总会设于首都、总办事处设于上海。这些改革举措保证了战争救护、灾害救助、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建设得以快速推进,至抗战爆发前夕,全国分会达到464处,10多万会员。

事业的发展,要求体制机制的不断优化。1934年9月24日至28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改组,取消了原来的常议会,由理事会、监事会取而代之。理事会是红十字会的最高执行机关,监事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监事会”的设置,是红十字会在治理结构上做出的重大改革。执行、监督,双管齐下,驱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红十字会因时制宜,进行非常时期的“非常改革”,一方面,在11月12日上海沦陷后,集合旅沪各国名流发起组织了国际合作性质的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国际委员会,设立南市难民区,收容救助数十万难民,这一模式并在南京、汉口等地推行,对国际红十字运动做出巨大贡献,1949年修订《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其中第四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就以南市难民区作为范本。另一方面,1938年专门组织成立“专负军事救护之机构”的救护总队部,“中国生命科学之父”林可胜为总队长,统筹全国各战区的战事救护,救护总队部所在地的贵阳图云关,成为全民族抗战救护的中枢。中国红十字会还订定《外籍医生服务办法》,凝聚、整合包括白求恩、柯棣华以及“西班牙医生”在内的一大批国际友人,投身到红十字抗战救护事业之中

抗战胜利后,红十字会工作重点转移,以“服务社会,博爱人群”为宗旨,广泛开展社会服务,确定改革目标为“使本会一切之事业,变消极性为积极性,变慈善性为社会性,变局部性为普遍性,成为划时代一大转变。”要达成改革目标,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1947年11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南京举行理事会,通过“请政府颁布《红十字会法》以崇体制案”,第一次明确表达依法建会的愿望。虽然《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草案)》(共8章40条)因时局原因“胎死腹中”,但在中国红十字事业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切都在向新的转变”,有着45年历史的中国红十字会,也面临着新的抉择。1950年8月2日至3日,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协商改组”本身就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革,而且在诸多社会团体中,中国红十字会是惟一被“改组”而不是“接管”的,因为她是国际性人道组织,在战争救护、灾难救济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府对其充满期待。改组的目的在于“使其组织健全,工作加强,以适应新的需要。”经过协商会议的努力,完成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改组工作,选出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新的理事会;通过了周恩来总理亲笔修改的新会章,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改革给中国红十字会带来了新的生机,这是她“转向新生的开始。”根据“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以及“动员和组织人民实行自救助人”的救济福利方针,中国红十字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面向人民大众,宣传、推广防疫、卫生、医药及救济福利事业,在国际国内工作中都取得不俗的成绩。

然而,“十年动乱”给中国社会造成巨大灾难,中国红十字事业受到冲击,国内工作完全停顿,总会国内工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红十字组织机构被撤销。改革进程由此中断,直到1976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12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中国社会的历史性转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红十字事业获得了新的机遇。对红十字会而言,要改革,必须首先重建组织,恢复国内工作。1978410日,国务院批转《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至年底有广州、长沙、天津、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南京、沈阳、西安、南宁等11个城市重建红十字会组织,迈出改革的“初步”。

1979220日至24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这是一次拨乱反正的大会,是贯彻国务院指示精神开创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的大会。大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就是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结合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实际,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竭尽所能,把红十字会的作用,在人民外交和人民救护事业中,充分地发挥出来,为尽快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经过几年的努力,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急救和输血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国际交往等方面,也都成效可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红十字事业的改革也向纵深推进,“四大”的召开就是一个新的转折。1985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以实行人道主义为宗旨”,“以改革的精神,努力发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事业,积极贯彻对外开放的政策”,努力“把中国的红十字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红十字会”,正式拉开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的序幕。以组织建设为重点,深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将红十字会从单纯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确定为“人民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这种性质的拓展,使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领域里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993年,是中国红十字事业改革史上的重要节点。年初出台《中国红十字会九十年代工作纲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描绘了宏伟蓝图。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开始了依法建会的新时期。这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新的里程碑。围绕贯彻《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在会务、业务诸多领域进行改革创新,逐渐形成以“博爱系列工程”(救援工程、生命工程、爱心工程)为基础的建设目标和主打品牌,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不过,体制问题的困扰越来越突出,长期以来,红十字会由卫生部门代管,与红十字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法律规定背离,红十字会职能的发挥、人道外交的开展均受制约,如何破解发展难题,理顺管理体制至关重要。这是改革的焦点、重点、难点所在。经过不懈努力,19991226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中编办字1999)136号文件,就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管理体制做出明确规定,“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在此基础上,理顺管理体制在全国范围内铺开,目前仍在推进之中。

 

改革,收获事业发展“红利”

改革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红十字事业之所以生生不息,得益于改革的“红利”。

“变通”中组建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及所属战区各分会,救助日俄战争,历时三载,使46.7万人脱离苦海。他们的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也使红十字更加深入人心。“自立”后以兴办医院、造就人才为抓手的改革,奠定中国红十字会之初基”,使红十字会在1911年辛亥革命救护中大显身手,中外瞩目。

进入民国后,改革使红十字会救援能力大大增强,在灾难救济和战争救护中,如1917年对皖北水灾及河北、北京水灾的救济,1929年对西北、华北大旱灾的救济,1931年对长江大洪水的救济,1913年二次革命的救护,1916年护国战争救护,1927年北伐战争救护等,都发挥了重大作用。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大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组织26人的医护队扬帆东渡,首次开展大规模的国际人道救援,受到日本朝野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尤其是在抗日战争中,因应全民族抗战救护需要改革救护体制组建的救护总队部,组织医疗、医护、医防、急救、X光等队,遍设全国各战区,在各大战役中,红十字会几乎无役不从。从19381月至19459月,外科方面:手术119856人次,骨折复位35522人次,敷伤8784731人次;内科方面:住院人数2142997人,门诊军人2481685人,门诊平民2002996人,预防接种4632446人;其他:X光照相5631人,X光透视52798人,灭虱人数792148人次,灭虱物数3881176件,检验226593人次,特别营养934833人,可谓业绩辉煌,“其伟绩宏效,历八年抗日战事而益显”,历史不能忽视,在抗战史上,红十字会“贡献于国家者殊大”。中国红十字会的国际地位也因此得到显著提高,1945年蒋梦麟会长当选为国际红十字会协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前身)副主席,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担任这一重要职务,“深感本会在国际间之地位,业因抗战艰苦光荣之贡献,已具增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改组,中国红十字会面目一新,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国内工作:医疗服务广泛开展,无论在城市、在乡村,还是在治理淮河等重大工程的工地上,都活跃着红十字医防服务队的身影,而在国际历史舞台上,红十字会更为耀眼。19501016日至21日,国际红十字协会第二十一次理事会在摩纳哥的蒙特卡罗城召开,出席的各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共57个。中国等12个国家红十字会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使新中国的五星红旗第一次鲜明地飘扬在国际会议的会场上;1952726日至87日第十八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大会承认新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而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组织中的合法席位,“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红十字会先后派出七支国际医防服务大队共666人,在朝鲜战地救死扶伤;19541030日至1112日,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一行10人在团长李德全会长率领下,对日本进行了为期13天的友好访问,揭开了中日关系史上新的一页。19729月中日关系正常化,红十字会的“破冰之旅”功不可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3年《红十字会法》实施后,红十字会以依法建会为遵循,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和人道需求,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事业发展成绩斐然。“三救”、“三献”亮点纷呈,人道外交领域捷报频传。特别在重大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方面,更显示出人道的力量。比如,汶川特大地震,中国红十字会募集款物总额199亿元,共援建了18万户民房,2000多所学校,5000多所医院和卫生站;重建了康复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及备灾减灾设施。它所发挥的作用有目共睹。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国红十字会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生命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善事。”

 

面向未来,红十字改革再出发

红十字会的历史是不断改革发展的历史。历史证明,没有改革,就没有红十字会的今天。同样,没有改革,也不会有红十字会的未来。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2015年7月9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以及2017年5月8日新版《红十字会法》实施,要求红十字会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在人道领域做出新贡献。

适应改革创新的现实呼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即将下发,这是新时代中国红十字事业改革的新举措,必将续写红十字事业改革史的新篇章。

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到自身建设、会务、业务的方方面面。面向未来,作为改革主体的红十字人,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应有如下几点基本认识:

一是要有改革意识和改革精神。改革意识是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对事业发展促进作用的理性认识,没有改革意识,就没有改革的自觉行动和持久动力,改革无从谈起。有了改革意识,就要付诸改革行动,就需要一种改革精神,敢于面对事业发展中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瓶颈,敢于“啃硬骨头”,甚至挑战自我,战胜自我,百折不挠。改革精神是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自身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要明确改革目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人道需求。目标明确,改革就有了方向感。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凸显,就目前而言,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够强,人道救助和服务能力不足,专业化人才缺乏,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公信力建设有待加强,会员管理会费收缴问题有待改进,志愿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如此等等。这其中很大程度上跟体制机制有关。找准症结,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以“依法治会”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加以破解。

三是对改革的艰巨性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挑战性,艰巨性,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攻坚战”、“持久战”,是改革进程中的“常态”。就拿理顺管理体制来说,自启动至今,将近20年了,仍有超过30%的县级红会没有理顺,至于其中的艰辛与曲折,更是一言难尽。再如新版《红十字会法》实施后,增设“监事会”作为完善自我监督体系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求各级红会依法设立,但在落地过程中,却是困难重重。作为改革者,一定要树立、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勇气,去面对、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改革的成功。

2015年55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出席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对红十字事业寄予厚望,“希望中国红十字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改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红十字人提出的时代课题。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断深化改革,红十字组织才有生机与活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才可望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