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东方万象新——中国红十字会破局攻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往事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8-11-27 16:05:27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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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东方万象新

——中国红十字会破局攻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往事

 

理顺管理体制,是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艰难的改革。

1999年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开启了中国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大幕。此后十年,在第七届、第八届会长彭珮云领导下,中国红十字会将理顺管理体制作为破解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按照“理顺一个,巩固一个;理顺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五年内理顺31个省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十年内推动90%以上的地市级红会、40%以上的县级红会理顺了管理体制,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1999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彭珮云接任钱正英,履新中国红十字会会长职务。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已经六年,明确“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却仍由卫生部代管,全国只有9个省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事业基础可谓薄弱。

“百年老店,初创阶段”,彭珮云对红十字会面临的形势做出精准判断,决定把理顺管理体制当作破解红十字会发展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同年,也是第四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深化之年,“精简机构、压缩编制”成为改革共识。如此“背景”下,红十字会想要理顺管理体制,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彭珮云依然选择了从最艰难处破局,“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长期由卫生行政部门代管,既不符合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社分开的原则,也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要求,更不能满足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她的领导下,中国红十字会开始了体制上的“大象转身”。

 

向最难处攻坚,克服“三个不愿意”

上任伊始,彭珮云走访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顾英奇,听取意见建议。得知彭珮云有意将理顺管理体制作为任期内第一件大事,顾英奇直言不讳地告诉她,理顺管理体制之所以难,因为有各种利益关系羁绊。

彭珮云赴浙江调研,时任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告诉她:“红十字会是社会团体,相对独立是应该的。但是要从卫生部门单列出来,恐怕不利于工作开展。”

“要理顺管理体制,就要克服‘三个不愿意’。”彭珮云很快就弄清楚了理顺管理体制的困难所在,“一是许多地方领导不愿意,因为红十字会单独列支,就要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许多卫生部门不愿意,他们已经把长期使用或混用红会编制、经费视为常态,不愿意‘分家’;三是许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不愿意,惟恐失去长期倚靠的卫生部门这棵大树”。

但是,改革就是要走出舒适区,打破阻碍思想的篱笆、束缚行动的壁垒。顺应浩浩汤汤的改革大潮,中国红十字会终于迎来了新的契机——1999年12月,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管理体制的通知》,“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

这份仅有一页纸的通知,是上届中国红十字会领导班子通过不懈争取,为下一届领导班子留下的重要“遗产”。按照通知精神,彭珮云带领第七届执委会开启了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的大幕。

2000年1月31日,彭珮云主持召开中国红十字会七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落实中编办通知。会上,执委会成员反映,各省红十字会普遍要求中编办针对省(区、市)政府再发一个“红头文件”,“有了‘尚方宝剑’才好办”。

对此,中编办三司司长、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肖小堂表态,省级红十字会有必要理顺管理体制,但中编办只管总会一级,“理顺地方各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需要红十字会系统自身努力”。

“红头文件”要不来,怎么办?彭珮云当即指示,“我们要一个省一个省、一家一家地做工作,执委会成员都要下去跑一跑,了解困难在什么地方?争取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等到明年再说”。

会后,按照彭珮云的指示,总会抓紧行动,以执委会名义向准备上报变更管理体制方案的省级红十字会发函,通报已变更管理体制的省级红十字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为他们增强信心;以总会名义给未理顺的省级红十字会会长发函,请他们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

“克服‘三个不愿意’需要时间,需要从上至下、先易后难地解决。可以先理顺省级,再理顺地市级,最后推动县级红十字会理顺。”她为大家鼓劲,并指明方向。

 

“一家一家拜访”,争取理解支持

“理顺管理体制,是为了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救助团体,为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在红十字会的各种会议上,彭珮云向大家反复讲解理顺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三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不遗余力地推进该项工作。

彭珮云德高望重,在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职务的时候,还是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她很注意利用这个身份来推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彭珮云先后和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会面,商谈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问题,介绍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在“两会”期间来不及当面商讨的省区领导,彭珮云到各地调研时“一家一家拜访”。

广东经济发达,但省红十字会一直挂靠在省卫生厅,各项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为此,彭珮云多次到广东调研考察,不仅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宣传理顺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请他们关心并配好红十字会领导干部,还亲自做卫生部门的工作,请他们予以支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甘肃省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相对滞后,常务副会长一直由省卫生厅副厅长兼任。2003年11月,彭珮云亲自带队赴甘肃调研了解情况,请省委省政府予以支持。12月,甘肃省红十字会即从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领导直接联系。

写信也是彭珮云做工作的一种方法。她给海南省委书记、省长和安徽省委书记写信,请他们帮助解决两省红十字会在理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海南,2001年省编委就下发了省红十字会“三定”方案,但只有5个编制、1个领导职数(专职副会长,处级),常务副会长都没有正式编制,也没有党组。彭珮云给省里主要领导写信后,这些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

彭珮云清楚,越到基层,红十字会工作越“边缘”,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更难做,也更需要她用心指导。她提出,对县一级红会理顺管理体制,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以首先理顺人口大县、灾害频发县红会的管理体制”。

当时,在第四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大环境下,解决红十字会人员编制是一个难题。她认为,各级红十字会要独立开展工作,就应有必要编制,“但刚开始时,不宜提过高的要求,地县两级可以先配备几个干部,把工作干起来。工作有了成绩,事业发展起来了,党和政府自然就会提供更多支持”。

“最重要的是,要配备一名热爱红十字事业、有奉献精神、有做社会工作能力的干部来主持红会的日常工作。”她叮嘱大家,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如果只是配备了干部,工作却不能很好地开展,反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福建省宁德市红十字会在政府发文数年后,徒有“理顺”之名,没有配备常务副会长,也没有独立办公场所。2009年6月,彭珮云得知这一情况,利用赴宁德考察调研的机会,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详细解释,请他们予以关心支持。三个月后,宁德市红十字会终于迎来了真正的“独立”。

河北省红十字会2000年理顺体制后,到2004年全省没有一个地市理顺管理体制。受邀出席该省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彭珮云在大会讲话中明确表示,“希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积极支持、抓紧理顺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并利用多个场合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宣传。被彭珮云的耐心宣传“说服”,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很快作出决定,下发文件,理顺市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对此,时任河北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淑琴深有感触:“要不是彭会长亲自关心、亲自做工作,我再干五年都不一定能完成这项工作。”

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充分暴露出地市级特别是县级红十字会人员少、机构不健全、缺乏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的矛盾。彭珮云抓住这个契机,充分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大力推动地市级和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深入总结和推广各地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与做好工作的经验,以事实说服人们支持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

一级一级抓,一层层落实,截至2008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时,全国已有88%的地市级红会、36%的县级红会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了有编制、有专人、有经费、有独立银行账号、有必要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理事会制度,真正成为能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社会团体法人。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