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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红十字事业发展“巧实力”——兼论红十字会职能法定化及运行权变性 << “五个坚持”走进新时代 | 走一条融合发展之路——红十字分论之组织宣传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18-2-13 20:53:22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提升红十字事业发展“巧实力”

——兼论红十字会职能法定化及运行权变性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概念后,与之相对应的“硬实力”、由此衍生出的“巧实力”一直受到学术界追捧研究和各行业借鉴运用。本文以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为基础,从红十字会“硬实力”“软实力”的构成及其关联性研究入手,分析红十字会职能的法定化与运行的权变性,旨在更全面理解红十字会法的深刻内涵,通过“硬实力”的打造与“软实力”的提升及其优化配置,探索构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巧实力”之路。

 

“硬实力”与红十字会法定职能

所谓“硬实力”,通俗地讲就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力量,是可感知、可量化的物态要素,它是各种实力的基础,属于支配性的实力。

那么,红十字会的“硬实力”有哪些?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明确了红十字会的九项职责,正式将“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写入法律条文,是对红十字会职能的拓展与法定化,是红十字会“硬实力”的法律基础,也是红十字会“软实力”的重要表征。

但如何保证法定职能的有效履行,目前还面临很多制约。一是人财物等人道资源的严重不足。如“建立红十字救援体系”,从应急基地、物资储备、备灾资金到管理平台、运行机制、救援队伍、组织指挥,就是一个庞大体系,需要强大的资源保障,非一地一域所能做好;再如,作为传统业务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其强制性与广泛性还远远不够。事实上,在红十字会系统,重职能拓展、轻执行落实,重任务承接、轻资源争取,贪大求多、硬实力不硬的现象一直存在,如何争取更多人道资源,让法定职能真正转化为“硬实力”,是值得我们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二是从核心业务视角分析,“三救”“三献”职责在红十字会法中的表述权重度不一样。如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的表述上,是“参与开展”或“参与、推动”,紧急救援与人道救助则更多体现在突发事件中。学深悟透红十字会法,要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深理解,一方面要把握好角色身份,按照“党的领导、政府助手”总体定位,认清红十字会的“助手”身份,在政府公共保障政策难以覆盖的部位做好“拾遗补阙”工作;另一方面要履行核心职能,坚持“围绕中心大局、贴近人道需求”找准履职着力点,厘清权重,把“硬实力”中可以打造成核心竞争力的部分和“软实力”中能够支撑硬形象的部分,打造成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切忌平均用力,贪大求多。

 

“软实力”与红十字文化自信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软实力”的打造,红十字事业发展同样需要“软实力”推动。约瑟夫·奈认为“软实力”是通过吸引,而不是以强迫或收买为手段来达到目的的无形力量,一切非物化要素构成的实力都可以归结为“软实力”,导向力、吸引力和效仿力是“软实力”的外化表现。

那么,红十字会的“软实力”到底怎么界定?如何体现?笔者认为,“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红十字文化精髓,也是“软实力”的根基,但不是“软实力”的全部,应包括理念精神、文化价值、法律制度、体制机制、发展模式、品牌形象等更广义的文化范畴。

一是理念精神层面的导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十字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行动。“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红十字文化的精髓,表现为对所有人、特别是最易受损害群体的深切同情和爱护,表现为出于内心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高尚行为。人道主义与红十字精神是红十字运动的独特人文基础,深深扎根在全世界各种文化类型之中,成为红十字运动遍及全世界的源头活水,有着巨大的导向引领力量。

二是文化价值层面的吸引力。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一方面,红十字文化虽为“舶来品”,但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仁”“爱”“孝”“悌”“和”“平”等息息相通,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益补充和有机构成的红十字文化价值,具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吸引力,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要素,可以镌刻于人们脑海里,铭记在人们心灵中,甚至蛰伏在人类集体记忆深处,影响着个人、群体、国家乃至全人类的人道行为。

另一方面,红十字理论研究是红十字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近年来,通过对国际国内红十字运动的历史与人物、理念与实践的研究,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体制、机制、法制的研究,对各地人道行动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提升,正在实现“红十字文化中国化”,逐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理论体系,这对于全社会人道行动的理论指导和红十字会文化软实力的打造具有深远意义。

三是制度机制层面的保障力。这种保障力包括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组织网络、运行模式等多方面。在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1993年即颁布实施了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事业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又为新形势下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营造了更加优良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红十字会职能的法定化成为组织生存发展的价值所在。从体制机制看,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纳入群团机构序列,专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对红十字专职工作人员给予保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对红十字工作加强指导监督,都是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也是我国红十字组织的独特优势和“软实力”的重要方面。

四是品牌形象层面的效仿力。红十字会软实力还需要其硬实力的有效运行(职能履行)产生的正效应和职能运行过程中从业者所表现出来的好形象做支撑,即通过红十字品牌建设与形象打造产生的效仿力。其包括:一、核心业务品牌的打造。通过创新设计彰显人道力量的品牌项目,实现从有形项目到无形品牌的价值升华,使红十字事业成为社会公众愿意效仿参与的事;二、红十字品牌的维护。“红十字”是世界公认的人道主义标志,也是红十字运动的文化符号和价值观的表征,其保护性和标明性用途凸显了红十字运动神圣不可侵犯的人道形象,让红十字品牌和人道主义精神深入人心;三、从业人员形象的塑造。红十字人的道德修养、奉献精神和行为规范也是软实力的有机构成,具体表现为对最易受损害群体同情与怜悯的内心柔软,在帮助他人时心怀仁慈、呵护备至,在行为上发自内心、不图回报的职业修养,在对受助人精神和人格上的尊重,且总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思考问题等;四、社会公信力的建构。公信力是反映红十字“软实力”的综合性指标,既包括理念、精神、法制、管理等无形力量,又有硬实力运行效果的社会判断,即具体人道行动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并最终表现为全社会信任与效仿的力量。

以上均为红十字会“软实力”的重要构成,尽管有些方面还没有真正转化为“实力”,但其独特优势是客观存在的,其不仅是红十字文化的优势所在,也是当今社会的最稀缺资源。我们一定要坚定红十字事业的精神自信、理念自信、价值自信、品牌自信,在提升“软实力”方面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有作为。

 

“巧实力”与职能运行的权变性

“巧实力”是综合运用“硬实力”和“软实力”来实现系统或组织目标的一种能力。

“硬实力”“软实力”以影响他人行为来达到自身目的的能力,配置得当则相互加强、相互促进,配置不当则相互制约、相互消减。其中,“硬实力”是“软实力”的有形载体,“软实力”是“硬实力”的无形延伸,二者之间的构成比例是动态的,表现出一定的权变性,需因时因势而变,始终处于一种合适的平衡状态。2500年前,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易传·说卦》中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文子·道原》中说:“欲刚者则必以柔守之,欲强者必以弱保之,积柔即刚,积弱即强。”这些都是刚柔相济、软硬兼施的“巧实力”思想的源头。

如何合理配置“硬实力”与“软实力”,走出一条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巧实力”之路,当前最紧迫的就是要平衡好红十字会职能的法定化与运行的权变性。所谓权变,是指权宜应变。权变管理学派认为,在管理过程中要依据环境和内外条件随机应变,灵活地采取相应的、适当的管理方法,权变性对于管理行为具有普通的指导意义。红十字会法拓展了红十字会职能并法定化,而职能的法定化同时也是红十字会法定责任的明晰化。由于履职资源保障不足,一些法定职能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履行到位,这也是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风险点。按照权变理论,必须有相应的应变与应对策略,要引起足够重视,做好相应设计,牢牢把握主动权。

一是强化法定责任的认知,客观理性分析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能和履职环境、内外在条件,找准差距和制约瓶颈,增强对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的责任感与危机感;二是研究细化法定职能,通过红十字会法释义、实施办法等精准解析职能,界定内涵、讲透背景、明确边界和实现程度等;三是制定职能实现时间表,充分认识法定职能实现的阶段性和过程性,按照履职资源保障程度和到位过程序时等制定好时间表;四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法律政策、人事编制、财力物力、宣传舆论等方面积聚更多的人道资源,以保障红十字会法定职能的充分有效履行。

“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三者是一个高度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要善于从红十字运动的人道主义价值、国际组织基因和政府人道助手身份特征等方面,挖掘其独特优势,系统研究红十字组织的“硬实力”“软实力”与“巧实力”。尤其在全面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的现阶段,一定要以法律为指引,充分认识职能法定与责任法定的新要求,统筹好职能的法定化与运行的权变性,既注重“硬实力”的打造与“软实力”的提升,又要兼顾施用、适时权变,让二者都具备坚固的基础和真正的实力,产生1+1>2的效应,从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巧实力”之路。

(作者:孟纬鸿 系江苏省南通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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