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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3-30 15:28:31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历史研究】

民国时期工商业者慈善动因

——以上海为中心的考察

蔡勤禹

 

工商业者是多重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从同乡组织到同业组织,从慈善团体到社会团体,他们的多重角色显示了其在社会中地位的重要,而这些组织又是慈善事业的主体之一,因而工商业者参与和组织慈善活动是近代以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特别是民国以后由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工商业者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获得极大提升,从传统的谈商色变、商为四民之末到热衷谈商、商为四民之首,工商业者成为各地慈善团体的核心和领导者。工商业者走向社会中心,并热心参与慈善事业,一方面说明社会观念发生巨大转变,另一方面表明工商业者参与公共事务的动因发生变化。本文以上海为中心进行研究,主要是上海是民国时期工商业发达地区,也是工商业者参与慈善最活跃地区,以上海为中心来考察工商业者参与慈善的动因,也可以旁观到民国时期整个工商业阶层的行善动因,这种动因带有较强共性,地区差异性虽然存在但本文所研究的几点动因,基本上都可以包括。通过这种对行善者动因的考察,可以更深刻地认识慈善行为背后复杂的因素,从而有助于更好地有针对性地推动当代慈善事业的发展。

一、经济动因

如果说明清时期的以同善会和惜字会为代表的慈善机构的“儒生化”是士人借慈善来重塑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那么,民国时期慈善组织可以称之为“商人化”,工商业者成为慈善主力。一般地认为,工商者是以营利为目标的资本所有者,从事非营利的慈善事业不应是工商业者的工作范畴。事业上,工商者在民国的崛起,不仅改变了中国自古以来“士农工商”四民结构,还推动了工商者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和动力。

工商者慈善动因则较为复杂,他们通过捐资兴办慈善事业,都有着某种利益性动因使之所然。“商人群体通过捐资兴办慈善事业,在维护并巩固自己在地方事务中的支配权力的同时,也通过这种施善行为来为自己声誉的提高和慈仁形象的树立创造机会,为自己获得一种潜在的无形资源;反过来,这种资源又为自己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有力的支持。”这种利益性动机首先表现为经济性动机,以营利性为目标是工商业者的基本利益诉求,这是公司行号作为经济法人的内在要求。他们在捐资行善中,带来社会形象提升,反过来,这种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自己的经营开辟新的路径和市场,从而使得以“散财”为目标的慈善和以“聚财”为目的工商业产生依存关系。学者考察1930年上海慈善团体的资产构成,发现不动产收益成为善款主要来源,占资金来源的绝对份额,众多慈善团体大都以房产、地产增值收益作为运作资金的主要支撑。上海新普育堂1932年不动产收入占22%;上海元济善堂1933、1934、1935年不动产收入分别占94.8%、95.5%、96.2%;上海仁济善堂1930年至1937年的不动产收入占50—80%;上海慈善团1937年不动产收入占84.8%。

不动产作为慈善资金来源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持久性,不动产通过出租方式将获得的收益用于慈善,从而可以保障慈善资金不会大起大落,因而有实力的慈善团体会多拥有不动产,而民国时期各地对于不动产用于慈善等公共事业则有税收优惠。1927年7月江苏省政府制定《江苏省征收房租条例办法》,规定对于善会、善堂等慈善公益组织的房屋免征房捐。上海在1929年8月修正公布《上海特别市征收房捐规则》中规定,慈善机关经中央或本市主管部门注册立案者,其房产系完全用作教育慈善或公益之用的,房捐减免。对于土地用于慈善和公益事业用地,在《土地法》中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用于公益事业,其用地得减免赋税。这样,一些有实力的工商业者可以将其部分资产转化为慈善团体不动产,既可以减免捐税,又可以通过出租不动产获得免税收入用于慈善经费,这种慈善投资是工商者所具备一种投资方式,它们将慈善作为公司企业一样来经营,可以提升慈善的运行效率,也为自己赢得良好名声,这种行善与经营实业的相辅相成,可以更好地促进慈善发展。

二、社会动因

工商者行善利益性动机是其作为商人所具有特征,这种将慈善以商业化或公司化的方式来筹资,使慈善运作赋予商业化特征,也是工商业发达和工商阶层社会地位提升后的一种新现象。慈善组织通过购买基金、出租房产、购买股份和募款等带有商业化运作方式筹集资金,使慈善基金筹措多元化,具有了鲜明时代特征。这种利益性动机无法解释一些工商业者将慈善当成一项事业来终生不渝地坚持的行为。社会责任感的增强是工商者行善的另一重动因。随着工商阶层在社会中地位上升,工商业者不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经济地位,而是更希望在社会事务中获得一席之地,他们追求自觉、自主、自立意识和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意识明显增强。可是,传统的政治制度因不能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而崩溃,新型的现代政治制度又难以适时地建立起来以有效地整合社会,工商阶层便以慈善作为关注社会利益和公共议题的新的途径和平台,于是,他们组织慈善组织和其他各类社会团体,在慈善救济、社会改良、妇女解放、教育救国、城市管理、乡村建设、发展实业等诸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工商阶层掌握着相对多的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使其有能力慈善事业中扮演核心角色,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工商业者也认识到“维国治之道必先强化治安,然欲强化治安必先安定社会,而安定社会尤必自推广救济,……救济事业于社会之安宁影响殊甚。”因而,他们很多人投入到慈善事业中。从各地慈善组织的理事、职员的履历表中,都可以看到当地工商名流的名字。他们在为自己赢得名声同时,以财富、时间和热情投入教育、济贫、赈灾等慈善事业,体现出一种社会责任感,正是这种社会责任感推动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工商者财富观也影响着行善行为。行商讲求“商道”,工商业者的行商之道一般理解为公平、诚实、守信,上海著名实业家、曾任上海商会会长的慈善家王晓籁在日记中对“商道”另有一番理解:“三十岁以后,……弃商业而致力于商道,举凡公益慈善、教育文化及社会公团,一切事业无不积极参加。”这种对商道的解释显然超出了人们对商道的一般理解,实际上他是将经商作为一种“业”,而将行善作为 “道”,从商是为行善之“道”。王晓籁曾自撰一副对联,作为座右铭。上联是:“为国家,为社会,为此为官为商,皆为人作嫁衣,莫问到底为什么。”下联是:“不爱钱,不惜财,不但不贪不吝,且不顾生计,恐怕将来不得了。”对联反映了成功后的王晓籁对于钱财的态度,为国家和社会捐赠,豁达而又超脱,许多像王晓籁一样的工商业者抱着工商聚财、行善散财、不散不聚的观念从事慈善事业。上海另一个著名实业家、慈善家虞洽卿也本此意说:“人类自利之心,根于天性,自不待言。欲达此自利之目的,断不能离群孤立,以营经济生活必相资相辅,然后能各得其利,而自利之目的乃能达到,社会之富亦因以日进。”他在70岁时还说:“所抱定主旨,仍以先为公共利益,若公共均有利益,则个人利益当然联系。”虞洽卿作为民国时期著名实业家,将惠己自利与惠人他利有机结合起来,为自己创造了更多财富,也为社会捐献了更多财富,两者相互促进,使其事业发展壮大。善士王一亭家训写到:“贫者入一钱,出不及一钱,虽贫亦富。富者入千钱,出浮于一千,虽富亦贫。”富者多捐钱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和社会地位的“富有”,赢得社会的尊重。南洋兄弟公司简照南平生热心慈善事业,曾谓:“金钱者,多取为厉,须能聚能散,自社会取之,当为社会之用。”著名的“万金油大王”胡文虎,行善几十年,“慷慨输将,或办公益,或作善举,或助建设,或资抗战,达千余万元之巨”。他的财富观是“自我得之,自我散之,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他说:“前者敝堂每年中提取赢利,以作慈善,教育等公益者,仅为百分之二十五,今后则将提取百分之四十,以备资助各种社会事业之用。鄙人之意,人生朝露,转眼即逝,黄白之物.既不能与生俱来,复不能随生偕逝。其与我人相聚集,正如朋友之偶然结识,终难免于离散之一日。彼为子孙作牛马,斤斤于个人之私蓄,而不顾群众之福利者,固非智者所屑为。……敝堂药业,赤手经营,幸赖国人之爱护,得有今日差堪立足之地位。……今后所求,惟能有余力,济物利群,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胡文虎的“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财富观念,是其慷慨疏财的不竭动力。这种理性的财富观体现了民国工商业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政治动因

民国时期是中西交融深化时期,也是民族抗争和奋进时期,中国近代以来任人宰割的残酷现实和西方文化的优越感,使工商业者在以工商救国发展民族实业同时,也以慈善方式重塑民族自尊和自爱。江南绅商在清末“丁戊奇荒”中采取“跟踪赈济”方式来与外国传教士相竞争就是不甘居人后的民族性表现。如果说清末的民族性尚带有对西方的抵触和排斥心理的话,那么,到了民国时期,以熊希龄等一干人为代表创立“世界红卍字会”则是希图将这种民族优越感放在世界维度来比照。作为一个以工商业者为主要会员的团体,其建立于中国,但已经不满足只在中国本土行善,其要拯救世界,要将中华文化引领世界。之所以出现从自卑向自信转变,是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些中国人出于对西方物质文明绝望有关系,中国出现过一股以标榜“救世”和超越堕落的物质文明为特征的“新宗教”思潮,世界红卍字会就是代表。他们希图用“五教合一”来包容世界主要文化,将慈善作为推行的动力,在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及东南亚建立总分会,从20年代以后直到今天,还在海外活跃。在民族危机时候,商民以此来号召人们捐款爱国。

1932年10月,由上海商会为主发起成立的上海东北难民救济会发起月捐运动。在《上海东北难民救济会月捐运动宣言》指出:“嗟乎!自去年九一八以来,我东北同胞,受暴日荼毒,亦已极矣……夫中华者,吾四万万人共有之国家也。东北既为吾中华之一隅,东北之得失,既为吾全民族生死存亡之绝大关键,我内地,我上海民众,忍熟视而若无睹耶?忍充耳而若不闻耶?……用集各界同志,举行月捐活动,有力者移消闲游宴之资,固多多而益善;无力者节日常衣食之用,虽少许而何妨?……积月成岁,积少成多,各发天良,各完天职。嗟乎!人而不欲行善则已,苟欲行善,救死扶伤,此是最大之行善;人而不欲报国则已,苟欲报国,国破家亡,此是最后之报国。吾全国同胞共起任之,吾上海同胞率先任之。”而海外华侨在行善过程中,这种张扬民族性、追求民族的体面和尊严表现的更为充分。胡文虎在海外对华人行善颇多,他谈到救助海外穷困侨胞时说:“此等可怜侨胞,其在家乡毫无亲故者,固无论矣,如果尚有依靠,可度残生,有家难归,欲归无力者,又岂可任其飘零海外,乞丐为生,贻笑外人,侮辱国体,而不加以手乎”。他为此租船将无钱回国侨胞送回国内。他又说:“做人要有志气……鄙人以为忠于国家为先,爱国观念不敢后人”。“因痛心上海往前(租界)公园及虹口游泳池,禁止华人与狗入内,吧城游泳池只准白种人及日本人参加,特在本坡自建游泳池,只准华人游泳,无非为国家争回些少体面”。胡文虎救助同胞的慈善行为,带着顾全国体因素,表明他所具有的浓厚民族自尊心。

可见,工商业的政治动因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行善来行救世,一是通过行善来救同胞危难,反映了近代中国工商业者在危难中奋起担当的责任和追求。

四、文化动因

文化的内容十分广泛,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充满了行善积德的教诲,无论是儒家的“仁爱”还是道家的“善恶”观,都对生于斯的国民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一般通过家训族规体现出来。上海许多工商业者从小就受到家庭良好的家教。徐乾麟在《自省录》中将“孝友”放在第一位,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事父母孝顺,对兄弟有爱,即为善的本源。他行善50年,并告诫子孙:“为善人人应为,只须量力施助,一粥一文,尽是好事。”虞洽卿从小“事母极孝顺,凡母所命,无不尽力办到”。其母是一位乐善好施、口碑载道的民间医生,她对年少的虞洽卿说过:“你大了之后,如果发财,应该做些对乡里有实惠的事,不要专为自己享受着想。”以后,虞洽卿成为上海著名慈善家,践行着他母亲的教诲,正可谓“母之教而善,则其成立也易;母之教而不善,则其成立也难”。家庭善恶观的教育和良好的家风熏陶对个人的成长影响深远,上面列举的两位大慈善家关爱他人的道德情怀和扬善止恶的道德的诉求,也是支撑着其他众多工商业者行善的内在动力。

民国时期,许多商界精英喜欢皈依佛教,佛教在上海工商业者中影响最大。在上海总商会的会董中,有半数以上工商会董为佛教徒,或倾向佛教者。徐乾麟是佛教徒,他母亲告诫他:“拜佛诵经乃是正心养性,并非妄事求仙,超度祖宗是子孙诚意,静坐炼气是修身之道。”他笃信佛理,期许“兴道德行善,消灾弥劫”,并在1935年与张静江、王一亭等发起成立中国佛学会上海市分会;1942年与丁保福发起成立戒杀护生推进会,向社会宣传戒杀护生、善恶轮回的因果道理。聂云台写有《保富法》,书中讲到:“大富者,只顾自己阔绰享用,积钱留与子孙后代,见有饥荒,却不肯出大宗的钱救济灾难,无异犯杀人之罪,是要受道德上的谴责、业报的支配的。佛法的天理,就在人人心中。人人感谢的人,天就欢喜;人人所怨怒的事,天就发怒。……所以欲求得福,须多造福于人。否则,佛天亦无可奈何。富人求神拜佛烧香念经,若不起大慈悲心舍财济众,仍是佛法不相应。”上海的佛教界净业社和世界佛教居士林核心成员多为工商业者,当时沪上著名的工商界精英居士代表人物有王一亭、周舜卿、聂云台、简玉阶、简照南、穆藕初、玉慧观、方子藩等,是这两个组织核心成员。他们既然皈依佛教,从事慈善的宗教动因就起着作用。他们在传统佛教慈善“积善行德”内在信仰动机和大乘佛教“慈悲无我”的精神引导下,向建立“人间净土”、“服务社会”的目标转变。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世界三大传统宗教都曾经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压抑个人,以个人逃避对社会的责任而获得归宿。近代宗教慈善教育文化事业则恰恰从个人寻求自我解脱或拯救出发,以宗教热诚投身上述事业而关注社会,不断扩大个人对社会负有的责任,通过这些社会活动与事业,也扩大了宗教的社会影响。”这一观点用以解释民国工商业者的慈善动因是十分恰当的,它说明了工商业者宗教思想已经不是停留在传统宗教的封闭性、保守性与自养惰性上,而是融入社会,以宗教的信念和热忱去行善积德、服务社会。

工商业者慈善动因是复杂的,有经济、社会的、政治的、宗教、家庭的、心理的、民族的、观念的等因素综合激励的非常复杂的原因,每个慈善者会受到一种或多种因素支配而从事慈善。研究美国慈善基金会的学者伯灵格指出的:“利他主义并不是界定慈善的唯一动机,它也不是理想的运作动机。如果解释慈善行为只强调一种动机(利他)而排除另一种动机(个人野心),那就不会有成果,因为大量的证据已经表明,当慈善行为发生时,两者同时在起作用。”这一观点说明了中外行善者都有多重因素在影响着其捐赠行为。不论何种动机,其结果是对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起着推动作用,这是中外学者所公认的。因此,在研究慈善时,不能理想化地把慈善行为拔高到“公而忘私”的纯粹的道德高度,应从多个角度来分析慈善动因,这样才能体现出人们思想的多样性。条条大道通罗马,出于不同目的的善心善行汇集到一起,形成浩荡的慈善洪流,激荡着慈善事业发展。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红十字文化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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