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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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9-30 14:35:58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积极稳妥推进苏州市器官捐献
严晓凤
 
    根据《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工作的函》,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共有四个方面。作为市级红十字会,主要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苏州市自2011年7月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在省红十字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兄弟市的支持帮助下,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由红十字会牵头,适时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按照“依法开展,稳步推进”的整体工作思路,初步形成了由红十字会主导、卫生行政部门协同支持、移植医院积极参与实施的试点模式,取得了一些的成绩。截至2012年6月中旬,我市共实现6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捐献大器官14个,其中:肝脏2个,肾脏12个;角膜8枚,给13名重症患者带来新生、8名眼疾患者带来光明。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由于人们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大家对器官捐献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实现器官捐献的条件、流程也不了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为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我会从普及知识入手,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一是加大常态宣传力度。及时开通了人体器官捐献咨询热线,先后印制宣传折页2万份、宣传海报100套,向社会公众分发,同时在各大医院宣传张贴。我市前2例器官捐献者家属在看到医院张贴的海报和医院展架上摆放的宣传资料后,主动电话联系我们,咨询捐献器官的相关事宜,最终实现捐献。在器官捐献实现零的突破,宣传起到较好效果后,我们感到这种宣传方式易于被人接受,所以我们又先后制作了50个宣传用品展架,放置在医院、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特别是利用苏州市轻轨开通,市民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在每个轻轨车站(24个)制作了宣传广告,提高了器官捐献宣传知识的覆盖面,宣传的触角获得了更大空间的延伸。
     二是利用典型案例宣传。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做到经常有动作,阶段有重点,节点有高潮。我市首例器官捐献者实现捐献后,待其交通事故认定赔偿结束(江苏首例交通事故捐献器官),征求捐献者父母同意后,利用我会在捐献纪念园举办苏州市第六届遗体(器官、角膜)捐献集体悼念活动的机会,请总会江亦曼顾问给我市首例器官捐献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请省红会吴瑞林会长向器官捐献信息员志愿者团队授旗,由广电总台节目主持人、我会形象大使舒静主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器官捐献的重点报道和追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再如,第6例捐献者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导致颅脑受伤死亡,肇事者逃逸,家人在索赔无助的情况下,向我会提出捐献女儿器官的想法,我们感到此案例有宣传的价值,邀请媒体对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广大市民对捐献者家属的爱心善举非常敬佩,个别单位看到宣传报道后,还专程到我会向家属捐了爱心款。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效果非常好。
     三是发挥志愿者作用。我会自2005年开展遗体捐献工作以来,累计报名登记捐遗人数2116人,成功捐遗164人;报名登记捐器官160人,成功捐6例。志愿者们除了报名捐献之外,他们还积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和服务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深入社区、居民家中现身说法,让更多市民接受人体器官捐献理念。2012年6月6号(爱眼日),我市4名捐遗委员会志愿者及家属赴南京接受了省电视台《寻找光明》节目组专访。这支志愿者队伍,让我非常敬佩和感动,其中,李佩霞身患绝症,却坚守在捐遗志愿服务岗位上,去年被评为“中国好人”和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
    二、真情服务,彰显人道关怀
细致的关怀慰问,满意的心理疏导,专业的沟通协调,以人为本的高效服务,是促成器官捐献的关键环节。我们主要通过多种途径,为捐献者家属提供人性化服务,及时伸出援手,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一是积极创造捐献条件。我们在与捐献者家属沟通时,力求人性化,做到真情服务。了解捐献者家属的想法和捐献者当地的风俗习惯,充分尊重捐献者的尊严和家属的合理要求,为捐献者家属提供“零距离”贴心服务,增进感情交流。如第6例捐献者,是下班途中遭遇的车祸,而她本人是一家中介公司劳务派遣到电子厂上班的,家属认为应该属于工伤,而公司方面没有及时回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及时伸出援手,一是为捐献者家属免费请律师,提供司法援助;二是请媒体介入,家属有意向借助媒体的力量,促成问题尽快解决,我们也是为了加大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三是利用地方政策,帮助家属申请司法援助金。事后,捐献者家属表示“红十字会为我们做了这么多的事,不管你们能帮我们多少,我们也愿意捐献孩子的器官,我们相信你们红十字会”,“不想其他的父母像我们一样伤心”。
    二是做好缅怀纪念。为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弘扬器官捐献者无私奉献的精神,给捐献者家属和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缅怀纪念方式,我们在上方山捐献纪念园设立了纪念场地,开通了网上纪念园,在网上和实地都列出已成功实现捐献的志愿者名单,供市民、家属缅怀纪念。
    三是关爱家属。我市成功捐献案例中,有4例是因交通事故导致捐献者死亡的,在后续的跟踪服务中,我们通过各种关系,帮助联系交警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关心生活状况,让捐献者家属切身感受到红十字会的温暖。
    三、健全机制,确保捐献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法律、医学、伦理、道德等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创新机制、统筹协调、规范运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一是经费投入机制。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通过政协委员提案的形式,向市民政局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100万元,设立苏州市人体器官捐献专项基金,给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属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目前,我市给每位实现捐献者的家属3—8万元的人道救助金)
    二是人力保障机制。为保证有人做事,在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增设了内设机构捐献服务部(挂在赈济救护部下),增加副科职数1个,参公编制2名。2012年,通过公务员考试,专门招录了一名具有中级医师职称的人员从事捐献服务和管理工作。试点期间,我们先后组建了器官捐献信息员和协调员队伍。与市卫生局联合举办了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培训班,全市33所二、三级医院的100余名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接受了培训,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规范管理机制。为有效防范风险,保证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我们严格按照省红十字会的要求,制定制度,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同时,为调动非移植医院的积极性,扩大潜在信息来源,市卫生局把器官捐献工作纳入对各医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有力地推动工作的实施。在志愿者进入捐献程序后,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明身份,对每例案例都进行了谈话录音、摘取器官的摄像并刻录光盘存档。自试点以来,没有出现一例违规或有争议的捐献行为,也没有出现一例器官捐献者家属反悔或索要报酬的情况,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作者系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扩大募捐筹资渠道增强救助实力的调查与思考

徐育军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要实施救助就得有“实力”、有“能力”,要增强和提高人道救助的“实力”和“能力”,帮助改善社会上易受损害的弱势群体境况,促进社会和谐,就得有钱和物,还得有人。人力问题要通过发展红会组织和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来实现,救助的钱和物,除了政府的支持和资助外,客观上需要红十字会自身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募捐筹资活动,这是红十字会实施救助工作经费的重要来源,也是《红十字会法》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建立可持续的募捐筹资渠道,是实现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怎样才能更好地筹集资金?怎样才能宣传和动员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自觉、主动地参与红十字事业?连云港市红十字会采取召开志愿者座谈会、深入机关、企业单位走访、深入基层红十字会、赴外地参观见学等形式,就如何扩大募捐筹资渠道,增强红十字救助实力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红十字会募捐筹资的概况

2005年市红十字会独立以来,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不断壮大救助实力,截止2011年底,全市各级市红十字会从社会募捐(包括社会捐赠)所得款物近4000万元。仅20085.12大地震期间,就募集抗震救灾款物2562.75万元,其中捐款2185.29万元,有力的支援了灾区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2007年市委、政府办专门下发连委办发[2009]17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博爱在港城,人道万人捐”活动,为我市红十字会开展持久性募捐筹资活动提供了政策保障。但与兄弟市红十字会相比,与需要帮助的人要求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市红十字会还存在着募捐筹资金额比较小、募捐筹资的理念不够成熟、体制尚不完善、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随着市委、市政府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心,社会救助工作的不断深入,救助范围的不断扩大,救助幅度的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救助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必须扎实有效的开展“博爱在港城、人道万人捐”活动,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广泛争取资助,壮大人道救助实力。

二、当前我市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中包括:协助政府开展救济、救灾、救助等工作,为处于困境遭受灾难的人们,通过募捐提供保护和援助。在募捐筹资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机遇体现在:一是有法可依。《红十字会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第二十三条规定:“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公益事业捐赠法》也为红十字会募捐筹资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则对红十字会减免税的政策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2007年市委办政府办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博爱在港城,人道万人捐”活动,为全市红十字会开展持久性募捐活动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红十字的无形品牌。红十字会是国际性人道救助组织,这个认可度也显著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多年来在救灾帮困方面已形成了一定的信誉度,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市红十字会独立以来,通过博爱送万家、博爱超市、博爱助学、助医、助困等系列活动,投入救助款物价值近4000万元,有10万多困难群众受益,深得社会好评和群众的欢迎。三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就红十字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境况,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筹资募捐工作的职能逐步归位于社会人道救助团体,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这也为我们红十字会的募捐筹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我市红十字筹资工作也面临着挑战:一是微博风波的冲击逐步显现。继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费事被媒体热议之后,郭美美事件又引发了对红十字会空前的、持续时间较长的舆论风暴,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有所怀疑,捐助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也意味着我市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今明两年将遇到更大的挑战。二是竞争激烈。当前社会上募捐筹资主体不断增多、名目繁杂,甚至出现定指标、发指令、硬性摊派等现象,这让老百姓很反感,也给红十字会募捐筹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特别是红十字会开展的募捐筹资活动虽依法进行,但以自愿为原则,相对于有的部门和系统的“红头文件”,就越发显得无力。三是社会认识不足。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还有不少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了解不够深入,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在群众中的认知率、参与率还不高,重大救灾募捐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经常性的募捐效果不甚理想。另外我市地处经济相对薄弱的苏北,企业发展水平有限,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也给红十字日常募捐筹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对我市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的做法很多,从募捐筹资活动主题的确定,口号的设计,到采用义演、义卖、义赛和新闻发布会,直至主要场合的关键时刻,邀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等等,都是提高募捐筹资效果、保证募捐筹资活动顺利进行的有效方式和手段。专题调研中,我们对做好我市今后的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是红十字会要当好政府的助手,实实在在的为弱势群体办事。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应该是帮忙不添乱,找准位置,拾遗补缺。这就决定了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一定要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既要为政府分忧,又要替群众解难,既要在社会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又要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同时还要急困难群众之所急,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功能的存在,红十字会奉献和志愿服务精神的存在,让红十字精神植根于广大群众生活中,这样红十字会的每次募捐筹资工作就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市红十字会近年来通过开展博爱系列活动,投入救助资金近4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万多人,深受社会好评。

二是红十字会的筹资工作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不能摆架子,需要“到处化缘、作揖求人”,尤其是搞募捐筹资工作。因为红十字会一无钱、二无权,本身就是一个弱势团体,没有领导、社会和群众的支持是绝对筹不到钱的。例如在5.12大地震中,我们取得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帮助,变原来“光做不说”为“边做边说”,得到市民更多的认可和支持,促进了筹资募捐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了良性循环,社会对红十字会的认识逐步深化,红十字会也在其中逐步形成品牌。

三、红十字募捐筹资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要把政府所忧、弱势群体所难之事,整合成为社会各界愿意资助的救助项目,这类项目一般不仅具有扶危济困的实际意义,而且能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实际筹资过程中,经常会有些单位主动询问:你们有什么好的项目需要资助?这就需要我们在募捐筹资工作中找准由头,集中力量办最有意义的事,使募捐筹资工作从笼统的人道救助向项目筹资趋势发展,从而达到捐赠方和被救助方共同受益的效果。要实行多渠道筹资,充分利用“红十字”这一无形的资产,创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并借助义演、义卖、街头募捐等公益活动,以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募捐筹资方式的多样性。对筹集的钱物要规范管理,取信于社会各界和资助方,以期募捐筹资的可持续性。

四、要培育一支精干的筹资队伍。目前市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只有11人,却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没有专门从事募捐筹资工作的人员。因此必须加强红十字会专职干部以奉献、志愿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素质教育和社会活动能力实践,使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够善于开发和借助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筹资救助活动。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红十字会)


组织建设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关系
——以连云港市连云区红十字会为例
金同柱
 
     近年来,随着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理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高潮。组织建设对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彰显,也促进了红十字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内涵
    组织建设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各级红十字会历来将组织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四条规定了红十字会组织机构的性质与管理序列,国家红十字总会也下达了理顺红十字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大力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量的发展,即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力量,在数量上壮大红十字会组织,另一方面是质的飞跃,要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实现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管理机制的顺畅。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指在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组织。基层组织是依靠广大会员和志愿者传播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团结群众,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增强红十字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推进新时期各级红会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夯实红十字事业基础,把红十字会工作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就是要确保红十字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和办公条件“六到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第一,要改变各县(市)、区级红十字会挂靠在卫生局的状况,实现由卫生部门代管改为政府领导联系的独立机构,列入当地群团机关管理。第二,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调整红十字会人员编制,各地红十字会所需人员编制随同管理体制调整一并划转。第三,要注重配备好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要将爱岗敬业、素质过硬、甘于奉献、热衷于红十字事业的优秀干部配备到红十字会领导班子里。第四,要科学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按照红十字总会提出的县级不少于3人的要求,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编制数量。最后,要解决好办公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等问题,为工作的开展保证基本的条件。
二、组织建设对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关系到红十字事业长期健康发展,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红十字会要提高对加强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分类指导,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壮大红十字组织系统网络,更加全面、深入地发展红十字事业。
    组织建设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组织建设的强弱关系到红十字工作开展的力度与广度。连云港市连云区红十字会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以实践经历验证着组织建设对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根据总会关于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连云区红十字会于2010年6月份在全市率先宣布机构独立,于今年年初调配独立办公用房,并建立区红十字会工作经费账户,按区财政同级部门预算核拨经费。自理顺管理体制后,连云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年内已召开多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基层组织秘书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日常工作。此外,连云区红十字会建立专门的捐款账户,接受市红十字会和区审计局的监督,确保账目明细、准确。
    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同时,连云区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于2011年8月底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教育系统建立全面的红十字基层组织,此举大大促进了红十字工作的开展。在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中,通过基层组织的全面参与、组织,年度目标任务一举超额完成。另外,基层红十字会在救助救济工作上也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优势,更加深入地了解民情,并将百姓的需求反映给区红十字会,促进了救助救济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重点工程实施方面,基层红十字会更是积极发挥作用,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上报区红十字会统一部署,保证了重点工程的有序、有效实施。
三、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
     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也进一步巩固了组织建设的成果。首先,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现场指导与检查等形式,上级红会加强了对基层红会的组织和领导,强化了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有利于基层组织自身的科学、规范化发展。其次,在开展红十字公益活动过程中,基层组织通过积极宣传、组织和参与等环节,与上级红十字会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齐心协力地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参与过程中,拓展了基层组织的活动范围,提升了工作能力与水平。最后,在红十字事业发展过程中,基层组织的活动领域进一步延伸,促进了红十字公益活动进一步向社区、乡村渗透,有利于基层组织的发展壮大。
     连云区红十字会在理顺管理体制、基层红十字会全面覆盖后,通过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组织建设的成果。连云区红十字会与各乡镇、街道基层红十字会之间建立了协调一致的合作关系,并且加强了对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指导,保证了全区红十字系统管理体制的畅通。另一方面,基层红十字会通过参与组织捐献造血干细胞、贫困人口救济、大病救助等专项活动,提升了自身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在发展过程中也开始进一步探索下级组织的发展,通过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等形式,促进红十字精神的发扬。
四、如何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
    (一)依法建会兴会,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
红十字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红十字会组织成立的依据,依法建会、依法兴会是红会组织建设的前提。要加强组织建设,就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以“红十字会法”、“献血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重点,组织干部系统学习,提高红会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连云区红十字会在加强自身组织建设过程中,区委、区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区委领导分管红会工作,任命专职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区政府为红十字会划拨独立办公用房,并按区财政同级部门预算核拨经费。区编办为红十字会核定人员编制5名,列入群团机关管理序列,为依法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连云区紧紧抓住依法建会的基本思路,狠抓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基层红十字会围绕“六有”标准,即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活动经费、有工作标准、有督查机制、有区域特色,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点带面,抓龙头,构网络,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建立全面的红十字会网络,探索出一套基层红会组织建设发展的经验。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是组织发展的生命线,红十字会组织建设需要科学、完善的制度来保障。连云区红十字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制定、完善各种制度,印发了《连云区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制定了岗位职责、议事决策、人财物管理、业务运转、信息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工作规范。
     第一,在岗位职责方面,构建岗位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注重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连云区红十字会印发了《连云区红十字会岗位职责职能》,明确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职能,使各项工作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并在年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评。
     第二,在议事决策方面,连云区红十字会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原则,对红十字系统的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人事任免、项目选定、大额资金及救灾物资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在人财物管理方面,连云区红十字会将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化,抓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积极组织自学和集体学习,创造条件让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班,提高他们的素质。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经费管理,建立独立的捐款账户,并定期进行账目审核,年终由审计部门进行核查,保证捐款账目的明细、准确。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等活动,规范红十字会的行为,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第四,在业务运转方面,连云区红十字会建立专项制度体系,针对业务过程中特殊的工作内容、工程项目,严格按制度、流程开展。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提高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编制、完善了《连云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各种救灾工作中及时启动预案,做到第一时间参与救灾。建立“博爱连云”贫困家庭救助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救济全区低保贫困家庭活动。建立连云区大病救助专项制度,对身患大病的低保人口进行大病专项救助。
第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注重对外宣传。连云区红十字会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定期向上级红十字会、政府及社会公众汇报红十字活动开展情况,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定期把红十字会组织的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筹资和资助情况、会费收缴和使用等信息向会员和志愿者公布,把会员和志愿者对红十字会工作和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积极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    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
    目前,各地红十字会都十分重视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这只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初级阶段。如何在这个基础之上,通过宣传、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将基层的生命力与凝聚力调动起来,延伸组织发展网络,才是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更深内涵。
红十字会在广泛发展会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各项救济、救助、救护活动,尤其要注重基层组织的动员和参与,在活动中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喜欢红十字会,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在进步中实现红十字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这种阶段是基层红十字会的活跃阶段,实现基层红十字组织工作普遍有所创新,并能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四)    加强指导与交流,典型推广
    首先,要加强红十字会组织上级对下级的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制,上级红十字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和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相关任务落到实处,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搞好服务,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发展。
其次,加强基层组织之间的交流,对于涌现出的典型案例进行研讨推广。各级红十字会在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新的形势下,应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将先进的经验总结出来,通过基层组织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和现场参观等形式进一步推广,使实践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其他各基层组织在学习典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实现自身组织建设工作的新发展。这才是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进一步升华。
    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巩固组织建设的成果。当前,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巩固理顺管理体制的成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开放式运行机制,团结凝聚社会各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力量,共同做好红十字会工作。要进一步巩固基层建设成果,延伸组织发展网络,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形成特色和品牌,发挥好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作者系连云港市连云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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