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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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9-30 9:39:57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近代中国红十字会与救济院的几点差异

                                 霍婷婷
   19世纪中叶,伴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东渐”登陆中国。红十字运动也在这个大潮中进入中国。由于近代中国战乱频仍,灾荒不断,使得以“博爱恤兵、人道奉献”为宗旨的红十字会逐渐为国人所接受,在中国落地生根,并逐渐发展壮大,日益成为中国社会慈善救济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正式诞生于1904年3月10日,历经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是近代以来历史最为悠久的社会团体。[1]
    同一时期,中国有组织的民间慈善活动继续以江南地区为中心,把明清以来的慈善事业发扬光大,民间慈善活动日益兴盛,众多慈善组织不断涌现。种类齐全、财力充足、参与阶广泛,成为传统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力量。尽管自清末以来,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及环境的变化,中国传统的善会善堂组织已经面临生存危机,但现实的需要推动传统慈善组织向近代转型。1928年,民国政府更明确要求将传统的善会善堂归并为救济院,这就意味着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可以说,中国传统慈善组织的改组、救济院的建立和红十字会的引入与成立都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两者也因此成为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的重要机构。然而,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两者在组建方式、经营管理、资金筹措、救助对象以及发展趋向等方面多有不同。这里选择几个主要方面进行一些比较。
   首先,在组建方式方面。
   中国红十字会是在战祸频仍的大背景下及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人民的呼唤下,应运而生的。早在甲午战争时期,日本组织赤十字社成员“驰赴战地者多至十万,不特日兵临阵受伤蒙其医疗,即华兵之中弹而仆者亦不分畛域,一体留医”[2]。这一情景,深深触动中国人民,在中国创办红十字会的呼声此起彼伏。在维新人士谭嗣同及中外权威报刊的推动下、知名士绅的支持之下,首先于上海建立了具有红十字性质的慈善机构“中国施医局”。此后,江浙绅商严信厚、陆树藩等在上海发起的“中国救济善会”,也具有鲜明的红十字特质。而后,在日俄战争的刺激下,在著名慈善家沈敦和的积极奔走及传教士李提摩太的臂助之下,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成立。“红十字会是群众性组织,只能由民间发起,尽管政府对于中国加入国际红会态度积极,但不能一手包办”[3]。可以说,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是自下而上,即由民间发起成立,而后得到官方的认可。
   与中国红十字会自下而上的建立方式完全不同,中国救济院的成立,政府力量在其中则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清末以来,旧有的善会善堂组织大多因为资金与管理问题陷入窘境,无法满足战争与灾荒背景下政府收容安置难民的现实需要。同时,分散的、民间自行经营的慈善组织也不利于政府的统一管理。有鉴于此,在1928年5月23日,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了《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要求“各省区、各特别市、各县市政府,为教养无自救力之老幼残废并保护贫民健康,救济贫民生计,于各该省区、省会、特别市政府所在地依本规则规定设立救济院”[4]。救济院的设立,是国民政府面向全国的一项改革,新成立的救济院包括养老所、孤儿院、残废所、育婴所、施药所、贷款所,“既融合了传统的慈善机关,也排除了传统的一些善堂机构,如保护寡妇的全节堂等,这大概与五四以后的新文化运动有很大的关系”[5]。南京国民政府政令下达之后,全国各省市几乎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合并与整改,旧有的善会善堂成为救济院的组成元素,以救济院这样的新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成为了政府机构。可以说,从明清时期民间自行经营的善会善堂开始,到国民政府统建救济院为止,政府对于慈善组织的控制力度逐渐增强,而救济院的设立,使得政府全面主导这些慈善组织的经营管理权。所以说,“救济院的设立,是自上而下通过政府的行政命令而成立的,不是传统慈善事业内生性发展的必然结果”。[6]
   其次,资金来源方面。
   在近代中国,红十字会与救济院同属慈善机构。要对弱势群体实行救助,需要大量资金挹注,同时,红十字会和救济院本身机构的运转与维持也需要经费支持。毫无疑问,资金来源成为重中之重的问题。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金问题的解决是慈善机构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的保障,如李提摩太所说,“设局(指红十字会)之意,首在筹款”[7]。中国红十字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创立之初便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得以建立起来的,尽管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但资金来源主要还是要依赖社会捐助。
   而救济院则不同,其本身依靠政府力量建立,所以在经费方面,主要靠政府的支持。《各地方救济院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救济院经费以基金利息及临时捐款充之,各主管机关每年得给以相当辅助金”[8]。《鄞县救济院章程》中也规定:“本院经费除以基金利息及临时捐款扩充外,得呈请鄞县县政府于地方公益费用项下扩补之。”[9]鄞县救济院成立后,县政府全年补助费用约378元。其它县所设立的救济院同样在运营中都得到了政府一定的经费补助。但是,脱胎于旧式慈善组织的救济院,在经费来源上也有部分依仗房产、地租及地方富户的损赠,如1946年,象山县救济院有田614亩,收租金80万,租谷4.5万斤,这些收入大部分用于救济院的经费。
   再次,发展趋势方面。
   从中国红十字会与救济院的创设方式和资金来源可以看出,红十字会依托于社会,并运用科学的方式筹集资金,使得红十字会在很长时间内能够得到有序运行。新中国建立后,中国红十字会进行“改组”,获得了新的发展,事业蒸蒸日上,成为我国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全国首屈一指的社会救助组织。而救济院因社会环境动荡,加之政府重视不够,未能及时解决资金、人员等问题。所以,解放前,大部分救济院已是惨淡经营,有的甚至名存实亡。长兴县救济院就是一个例子,“民国时期,县民政工作包括选举、人事、行政区划、地方自治、灾害救济、褒恤、户政、户警、医药卫生等,但管得多,做得少……抗战胜利后,县救济院复业,到民国36年11月,未收容一人,为此受到省社会处的责问。”[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这些救济院机构或停办,或被接收、改组成为现代慈善机构,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总之,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国民政府的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举办社会救济事业力不从心。在救济院的发展中,政府不仅未能给予有力的支持,导致资金得不到保障,管理不善,而且由于政府介入,地方士绅对于地方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大受打击,对救济院的捐赠大不如前。同时,救济院也只是“新瓶装旧酒”,形式上的变化也未能带给它更多的生机。相对而言,中国红十字会吸取了西方先进的管理模式,且在战争救护、灾害救助、社会服务诸方面不遗余力,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社会各界捐赠踊跃,资金来源得到了保障,使得中国红十字会在顺利成长的同时能够为人道救助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1] 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载《史林》2005年第2期。
[2] 《中国亟宜创新红十字会说》,《申报》1899年4月10日。
[3] 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载《史林》2005年第2期。
[4]《各地方救济院规则》,保定市档案馆161—542。
[5] 黄忠怀:《从育婴堂到救济院:民国时期传统慈善事业的危机与转型》,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6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6] 黄忠怀:《从育婴堂到救济院:民国时期传统慈善事业的危机与转型》,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6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7] 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载《史林》2005年第2期。
[8]《各地方救济院规则》,保定市档案馆161—542。
[9] 《民国鄞县通志》卷二,《政教志》。
[10] 长兴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兴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58页。
 

传教士:从医疗慈善到创建中国红十字会
张涛    
   清末社会动荡不安,战乱频仍,中国百姓遭受着难以言喻的苦难。中国红十字会正是在战争救护的呼唤中诞生的。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并非一蹴而就,在其孕育过程中,西方传教士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世纪前叶由传教士创办的教会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救助事业的开端,迄至19世纪末传教士为中国红十字会创设所做出的努力,西方传教士对清末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容抹杀的贡献。
   一、传教士对中国医疗事业的推动
   早在唐代,便有西方传教士东来传教,基督教时称为“景教”;至元代,基督教又被统称为“也里可温教”。到了16世纪,葡萄牙殖民势力向海外扩展,天主教由此得以在中国传播。明清之际,在中国传教势力最大的当为耶稣会[1]。清康熙年间,鉴于天主教不准中国教徒敬孔祭祖,遭朝廷禁教。至鸦片战争前夕,基督教新教各会冲破清廷禁令,率先来华传教,其中以新教国家英国公理宗下的一个传教团体伦敦布道会为之表率[2]。1807年伦敦会传教士罗伯特·马礼逊来华传教。其后美、荷兰、德、法等国传教士接踵而至。
   鸦片战争的失败为外国传教士东来传教提供了活动土壤,基督教因此在中华大地上传播开来。通过出版报刊杂志和兴办教会学校,基督教慈善教育事业在中国有所进展,而创办教会医院,兴办医疗慈善事业,使基督传播如虎添翼。
   在中国首先按照欧洲方式建立新式医院的是澳门。1569年葡萄牙主教卡内罗在澳门创办圣拉斐尔医院,床位7张,为当地人提供医疗服务,是为中国第一所由天主教创办的教会医院。除澳门外,鸦片战争前,美国公理会传教医生伯驾在广州创办了西式医院。1866年起,美国北方长老会派遣来华的传教士嘉约翰依托广州博济医院开办南华医学校(又称博济医学校),正式开课培训医务人员,将过去收徒学医方法进一步系统化、正规化。在中国医学史上这是首次将学校制度引入医学界[3]
在为中国人看病过程中,传教士发现传教更为方便,于是建议各国政府增派懂得医学的传教士来华,以开设教会医院拉近与中国人的距离。伯驾就曾为林则徐提供过治疗疝气的建议和药方,当时马礼逊、郭雷枢、合信、嘉约翰等传教士通过为中国老百姓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收揽了一批信徒。不仅如此,各地教会医院因得到中国士绅和外国政府资助得以发展,同时相应的医学翻译著作得到逐步推广,全国性的西医团体随之出现,如1886年,“中华基督教博医会”在上海成立。
   随着教会医院的创办和医疗慈善事业的推进,西医技术纷沓而至。但西医刚开始在中国并没有得到认可,中医仍是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医疗方式,而牛痘的接种逐渐改变了中国人对西医的态度,西医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特别是鸦片战争之后,在传教士教育慈善、医疗慈善的带动下,西医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和信赖,西医在中国开始了良性发展的进程。
   综上所述,传教士创办教会医院,继而带动西医技术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为中国医疗事业的近代化注入活力。同时,因免费进行医疗慈善服务使得传教士在民众中的威望得到提高,在中国社会中有了一片立足之地。事实上,教会医院在清末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伤病较多,教会医院虽然出于传教动机进行医疗服务,但是起到的效果是积极的,值得肯定,这种公共服务事业也成为西方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的序曲。
   二、中国红十字会创会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传教士并没有把传教活动局限于教育慈善、医疗慈善领域,更可贵的是,在中国红十字会创会过程中,传教士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创会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国际上,红十字最早产生于日内瓦,是以“红十字运动之父”——亨利·杜南于1863年2月9日推动产生的“伤病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改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为标志诞生的。[4]
   中国最早诞生以“红十字”定义的运动发生在1897年,据《申报》记载:“有中国妇人金氏者,前在美国习医,至此适卒业而归,遂与泰西某女医同立红十字会,更得奥国总领事相助为劝募诸各善士,集得洋银三千元,受伤者遂医药有资,渐渐痊愈。”[5]此后,红十字在中国开始得到的传播,1899年上海绅士汪炳等人于创设“中国施医局”,更将红十字理念付诸实践。
   1900年,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京津地区百姓深受战乱之苦,流离失所,疾病丛生。为了及时救助水生火热之中的中国百姓,江浙地区士绅如严信厚、陆树藩、庞元济、施则敬等,在上海发起“中国救济善会”。虽然“中国救济善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红十字会,但它是一个遵照国际红十字基本精神和行动惯例成立的团体,已经具备红十字会组织雏形,因此被视为中国红十字的先声[6]
   1904年2月8日,日俄战争爆发。东北难民云集,深受其害。战争双方都有各自的医疗措施,但是中立的中国平民却得不到相应的救助,这时也只能依靠当地教会医院的慈善之举。
   鉴于东北难民惨遭兵燹,痛苦不堪,爱国志士奔走呼号,竭力给予救援。时任上海记名海关道的沈  敦和联系士绅20多名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试图通过国际红十字的运作模式给予东北地区难民及时的救助,可是这一组织并没有得到国际上的认可,救援行动仍然无法在东北地区展开。[7]
   由于建立红十字会过程繁复,时局动荡,沈敦和只能借助其他方式再图施救。一筹莫展之际,著名传教士,被时人称为“鬼子大人”的李提摩太对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开启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李提摩太1870年来华,其后在山东烟台传教,并通过赈灾活动,在山东、山西地区得到当地民众的爱戴,吸纳一批教徒。1891年10月加入同文书会,出任督办,后改称总干事。1894年同文书会改称广学会,李提摩太从入会起,直到1916年卸任回国,始终担任该会总干事。25年中,李提摩太便与广学会二而一、一而二,有人比之为广学会就是李提摩太,李提摩太就是广学会。[8]
   通过李提摩太的努力,创办万国红十字会工作有了起色。据《申报》报道,1904年3月10日,中英法德美五国董事,汇聚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李提摩太在会上说到:“至红十字之用意,系拯救被难人民与夫受伤士兵。……今日之会拟先在中国设立红十字会分局……且将来拯救难民,不分中外。”[9]经过李提摩太多方协调,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呼之欲出。3月21日《申报》报道建会经过,会议主席威金生宣布经过磋商本会之名定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10]经过传教士李提摩太的努力,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功组建,而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成立,也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这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的里程碑。而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由于得到包括传教士在内各方的支持,日俄战争救护得以有条不紊的展开。
   从医疗服务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建立,传教士无疑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有力“推手”,包括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之初在牛庄设立的分会也是在教会医院的基础上形成的。传教士是西方宗教的传播者,也是西方各种文明东进的信使,红十字这一西方人道组织正是西方文明东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传教士东来,创办教会医院,传播西医技术,救助病患,对近代中国医疗慈善救助事业发展贡献颇多。但传教士并没有停留在慈善救助的简单形式上,在多灾多难的近代中国需要一套系统和有效的救助机构,这一重担由传教士完成并付诸实践。传教士参与创建的中国红十字会,堪称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11],是中国慈善事业近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建,传教士功不可没。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1] 沈福伟:《西方文化与中国》,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页。
[2] 沈福伟:《西方文化与中国》,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
[3] 沈福伟:《西方文化与中国》,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4] 参见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史林》2005年第2期。
[5] 《宸翰褒功》,《申报》1897年2月8日。
[6] 参见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史林》2005年第2期。
[7] 参见池子华:《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史林》2005年第2期。
[8] 沈福伟:《西方文化与中国》,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16页。
[9] 《施君肇基笔译上海创设万国红十字支会会议大旨》,《申报》1904年3月14日。
[10] 《二月初一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初次集议问答》,《申报》1904年3月21日。
[11] 池子华:《红十字会创建: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7月20日。

 

 

中国红十字会首任会长盛宣怀慈善实践及现代启示
 
                                 季川
   盛宣怀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为中国的近代化做出了重大贡献。建国初期由于阶级史观的存在,一直将其定性为封建大官僚、大买办,扼杀了其应有的功绩。随着学术思想的不断活跃,再加上“盛档”等珍贵史料的重见天日,对于盛宣怀的研究逐渐进入一个新的高潮,大批学者投身对盛宣怀的研究之中,推出大量专著、论文以及通俗性读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尽管盛宣怀研究成果汗牛充栋,但仍有广阔的研究空间。如盛宣怀研究的权威夏东元先生所著《盛宣怀传》、《盛宣怀长编年谱》,主要内容集中于经济、政治领域,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研究相对单薄[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盛宣怀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及在中国红十字会创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界对此问题虽有涉及,但联系现实,可以发现盛宣怀慈善思想及实践,具有可资借鉴的时代价值。
   一
   盛宣怀出身官宦之家,家境殷实,且其祖父、父亲都乐善好施,热心慈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盛宣怀从小耳濡目染,为日后其投身慈善、组建红会埋下伏笔。1871年,他首次参与赈灾活动,之后组织、参加数十次重大灾害的赈济、救助活动,亲力亲为,尽心尽职;到晚年之时,他寓居上海,先后创建广仁堂、愚斋义庄等慈善机构。1904年,为援救日俄战争中流离失所的东北难民,中英法德美五国合力发起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盛宣怀给予大力支持,他因此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之一。1910年,他被清政府任命为中国红十字会首任会长,达到了他慈善事业的顶点[2]。可以说,会长之职是对他几十年来赈灾济贫工作的巨大肯定。正如《愚斋存稿•盛宣怀行述》一文中所称的“平生最致力者实业之外,唯赈灾一事”,可谓实至名归[3]
盛宣怀担任中国红十字会首任会长之前,已从事慈善事业40载,有着丰富的慈善赈灾经验和号召力,这对于襁褓之中的红会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而其慈善理念和实践经验,对红十字会以及当代中国的慈善事业,也是一份难得的“遗产”,值得继承。
   二
   晚晴时期,内忧外患,国弱民贫,自然灾害频繁,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而此时中央政府已是油尽灯枯,入不敷出,因此赈灾、救灾主要依靠民间力量。盛宣怀作为民间慈善力量的领头人,义不容辞,多次捐款捐物支持红十字会的赈灾活动。除此之外,为筹集善款,借助其社会地位,号召社会捐赠,或是从自己主管下的轮船招商局、电报局等赞助;甚至与洋人打交道,设立华洋义赈会以争取国际援助,这些在“盛档”以及夏东元先生的《盛宣怀传》中都有记述。
盛宣怀办赈,从赈灾人员选派、赈灾过程奉公守己到灾后重建等,有自己的模式。其中他的“标本兼治”思想值得重视。早在1897 春,盛宣怀针对逃亡归来的数十万灾民,制定了治标四策:“一曰借给麦种,使补春耕;二曰多粜杂,以轻市价;三曰就近办公,俾壮丁得食;四曰设借钱局,以田作押,轻息宽期,俾可后续”[4]。这些措施对普济灾民、恢复生产和稳定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而其中的“就近办公,俾壮丁得食”,与几十年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提出的“以工代赈”政策如出一辙。事实上,“以工代赈”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俗称“工赈”,即由国家出面雇佣灾民,兴修各种公共设施,再领取钱粮以自救。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安置灾民、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为国家修建了大量公共设施,提升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盛宣怀身处乱世,把中国“工赈”传统发扬光大,亦可谓“时势造英雄”。
   “以工代赈”对当今的红十字会同样有借鉴意义。红会在赈灾活动时,除了给予灾民必须的生存物资外,可以“以工代赈”的方式着力帮助灾区恢复生产,振兴经济,同时开展各种培训“授人以渔”,或借助红会的号召力,吸引各地爱心人士前来灾区投资建设,为灾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等等,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三
   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盛宣怀慈善思想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带有一些缺陷。但无论是经验,抑或教训,都是有价值的。“重开实捐”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1910年冬,江淮地区爆发大面积灾荒,江苏、安徽两省灾情尤重,“灾区蔓延千数百里,灾民数十百万,天寒粮尽,死亡枕藉。”日薄西山的清政府此时已被各地风起云涌的革命风潮弄得焦头烂额,无暇顾及,匆匆将盛宣怀推出担任筹赈大臣,主持赈灾事务。虽然此前盛宣怀“办赈三十余年,各省偏灾无不往赈”,对于赈灾事务可谓得心应手,但此次情况非比寻常。在一封奏折中,他沉痛地写道:“近年来天灾流行,层见叠出。朝廷截漕发帑,无不立沛恩施。督抚议赈灾议蠲,亦无不竭心尽力。无如财源困乏,库藏既因此而愈绌,劝募亦因此更难。臣办赈以来,自矢血诚,不遗余力,从前官赈不足,尚可以义赈辅之。今则上海等处商务败坏,财政困难,官义两赈,同为束手。”如何应对灾荒?盛宣怀提出“拟请俯念目下筹款之难,待赈之急,若非万不得已,断不敢冒昧吁求,所有收到实银或一万两以上或五千以上得以专案奏奖者必不多人,应恳一律特沛恩施,以彰激劝。”[5]简而言之,解决办法是重开实捐。
   但这一提议遭到了时任两江总督端方的强烈反对。他认为这种做法与朝廷政策背道而驰,“开实官捐可集巨款,纵权之论,具见施济热忱。惟此次停捐,内意甚为坚决,与往届大不相同,吁请恐难照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捐纳制度对于吏治、社会的危害极大,一直被视为清政府腐朽根源之一。“预备立宪”之中已将其视为重点改革项目,一旦重开,很有可能会动摇政府威信,进一步将清政府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6]
   就重开实官捐这一对策本身而言,漏洞百出。捐纳之策固然可以激励一部分富户花钱捐官,假使这笔钱不被各级官吏盘剥,以现钱或兑成粮食方式发放到灾民手中,可以缓解燃眉之急。但晚清吏治之腐败,中外罕见,那些捐钱得官之人上任后必然变本加厉进行搜刮,以弥补之前开销,给吏治民生带来更沉重的灾难。更何况,当时的形势注定了救灾款项不可能不被盘剥地发放到灾民之手。
由此可见,盛宣怀出于救灾需要提出这一想法,虽然出发点是善意的,但对后果估计不足,一旦实施,无异于饮鸩止渴。这对红十字会应对重大灾害而言,是有启示的,即使一时无力承担救助重任,也不应采取“绑架政府”政策,以慈善、赈灾的名义要求政府出台帮扶政策,否则很可能适得其反。因为红会着眼点在于救灾、重建,目光主要集中于受灾地区,而政府需要对众多因素综合考量。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中的助手,需要与政府沟通、交流,才能保持步调一致。
   四
   面对重大灾害时,盛宣怀经常利用自己在官场上的巨大影响力,请求各级地方政府、官员,甚至中央的各部要员,提供臂助。《愚斋存稿》中载有大量他发给两江总督端方、奉天将军赵尔巽、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四川总督锡良、两广总督周馥、闽浙总督崇善、陕甘总督升允、江苏巡抚陈夔龙、浙江巡抚张曾扬、安徽巡抚恩铭等人的电文[7]。电文或是请求他们慷慨捐赠,用于赈灾,或是建议他们先行挪用他款,比如各省关税、对外赔款等,以应急需。这些做法从人道、情理的角度,无可厚非,但对于当代的红十字会来说,却应尽量避免此类行为。原因在于中国红十字会与全国减灾委、民政部等部门不同,红十字会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民间,其开展人道救援工作更多的是公益行为。红会之所以存在并且能茁壮发展,就是因为它从事的事业触及有时官方不能顾及的领域,其活动体现民间捐助者的意愿,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果过多地打上官方印记,可能适得其反,官、民之间的位置发生倒转,官方的主导性变得喧宾夺主。
   对于如何处理政府与民间慈善的关系,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期间就曾引发过激烈争论。当时国务院下文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及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接收的捐赠资金,须直接拨付到青海省,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一石激起千层浪,“统筹安排”的文件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民间的强烈质疑,担心文件的落实,可能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对玉树地震捐款的监督权,这些凝聚着民众爱心的善款可能沦为青海省政府“自留款”,被挪作他用。再者政府机关内一些官僚作风、不正之风的存在,这批巨额捐款能否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发挥应有作用,引人关注。一旦公众发现自己所捐善款被挪作他用,便会对红十字会所从事的人道救助失去信心,从越来越多的捐赠人询问善款去向可以看出,文件的出台,的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被“统筹安排”的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红十字会作为以民间爱心载体的人道组织,应与官方保持一定距离。这种距离不是完全放任自为,而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更多地倾听民间、社会的声音。
   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首任会长,盛宣怀留下了太多的东西去值得我们回味、研究。纵观盛宣怀的一生,撇开他的政治生涯、经济活动等不论,单就慈善领域而言,足可称得上是近代首屈一指的慈善家。这不仅是因为他多年来始终以赈灾为己任,不计钱财,救灾民于水火,更在于他能够因时制宜,总结慈善、赈灾经验,制定行之有效的救助措施,尽管其中一些救助措施不尽合理,而这些经验教训,对红十字会的灾害救助工作仍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1] 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 94 页。
[2] 参见夏东元:《盛宣怀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 盛宣怀:《愚斋存稿》卷首,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125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83 年版,第9 页。
[4] 陈景华:《晚清巨人传·盛宣怀》,哈尔滨出版社1996 年版,第488—528 页。
[5] 盛宣怀:《愚斋存稿》卷15《奏疏》,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122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83 年版,第 398 页。
[6] 冯金牛、高洪兴:《“盛宣怀档案”中的中国近代灾赈史料》,《清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 95-97 页。
[7] 《清史稿》卷471《盛宣怀传》,中华书局1977 年版,总第12812 页。
 
 
民国初年《申报》红十字广告探析
 
                                  吴洋飞
   中国红十字会自1904年成立后,注意利用传媒扩大自身影响力。其中最具影响力《申报》经常刊登红十字会广告,对红十字事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对民国初年《申报》上的红十字广告进行解读,以见一斑。
   一、《申报》红十字广告的内容
   由于不同的需要,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刊载的广告也是多种多样,其中以下几种最为常见。
   首先,募捐广告。
   作为慈善组织,充足的资金是红十字会得以正常运转和生存的基本保证。因此,向社会大众进行募款成为红十字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每逢天灾人祸,红十字会发布募捐广告,一方面向社会大众报告灾情,另一方面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手。1912年至1921年,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刊载的这类广告,可谓连篇累牍。如1914年,山东发生水灾,“东省胶、墨、潍、黄等县,淫雨之后,河水爆发,田庐人畜,被淹无算。烽火声中复遭天阨,哀哀鲁民,其何以堪?昨接靳将军、蔡巡按使来电,现在告灾地点已达十县,哀鸿浩浩,荡析离居,际兹秋暮,北地苦寒,无衣无食,其残酷情形,言之挥涕。”[①]面对山东天灾人祸的浩劫,红十字会及时出动人力、物力向灾区救援。同时,及时在《申报》上刊登募捐广告,向社会大众紧急募捐:“惟灾深区广,非继续进行,断不足以广实惠而多全活,本会心余力绌,焦急徒深,务祈海内外仁人君子慨解仁囊,源源接济,如有穿旧棉衣裤等久藏笥箧,弃置勿御,不惮手脚之劳,检助本会汇解灾区,俾东省巨万灾黎感占挟纩之恩,功德容有涯量耶。”[②]广告发布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民众纷纷捐款捐物,救助灾民。由此可见,《申报》的募捐广告在灾害救助中起了巨大作用。
   其次,鸣谢广告。
   红十字会在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捐助之后,往往在《申报》等新闻媒体上刊载答谢的广告。例如,1914年在向社会发出为山东水灾进行募捐的倡议得到响应后,红十字会又及时在《申报》上登载鸣谢广告,对爱心人士表示感谢,诸如“中国红十字会敬谢金山春雨轩彭大善人指助山东赈捐洋二百元”[③]、“中国红十字会谨谢梅庵氏、半痴子大善士因病痊愈还愿、母疾求愈捐助急救青岛难民洋二百元、洋五十元”[④]、“中国红十字会谨谢苏州东吴大学全体学员王佩诤诸君捐助救济山东难民小洋四百七十九角,大洋二十一元,钱四百九十文”[⑤]、“昨奉湖南靖武汤将军来函,承钧助银八百元,鸿施大沛,骏惠咸沾,谨代东省万灾黎九顿以谢”[⑥],等等。无论捐助人社会地位如何,或是出于何种原因慷慨解囊,红十字会都会将捐助者的姓名、职业以及工作单位、所捐一毫一厘在鸣谢广告中据实刊登。如此不仅激励民众参与红十字救助活动热情,在全社会营造慈善的氛围,而且大力提升了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塑造红十字会在普通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再次,其他广告。
   募捐广告、鸣谢广告之外,红十字会还在《申报》刊登其他方面的广告,主要有各种声明广告和通告,如:中国红十字会北京总会会所迁移广告,“本会总会设在北京,总办事处设在上海,现北京总会会所由喜雀胡同移至东城金鱼胡同中间路北九号,其上海总会总办事处仍在上海九江路二十六号,恐未周知,特此通告”[⑦];“四大舞台合演助赈,中国红十字会明晚延请大舞台、亦舞台、第一台及新舞台艺员在九亩地新舞台联合演出好戏,所得券资,尽充灾赈。其票价分二元、一元两等,四大舞台合演,为近今海上所鲜见,届时既饱眼福,且助善举,顾曲家当勿失之交臂也。”[⑧]这些声明与通告,及时向社会通报红十字会的动态与各项慈善活动开展境况,便于人们及时得知,并参与。
   二、从《申报》广告看民初红十字会赈捐的特点
从民初《申报》广告内容,可以看出红十字会赈捐有两大特点:
   其一是捐赠人群广泛。
   从民国初期《申报》红十字广告来看,向红十字会捐赠钱物的人群分布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年龄段,上至总统,下至普通百姓,上至六旬老人,下至几岁幼童,都踊跃加入红十字的捐赠队伍。
   自古以来,社会上层和各色名流一直是慈善事业的领军人物和主力军。民国伊始亦不例外,各色官、商、绅士捐赠是红十字善款的主要来源。政府官员所捐,见报频率不高,但他们捐赠数额比较大。例如:1913年“中国红十字会名誉总裁袁大总统特捐银二万元”[⑨];1914年“今承黎副总统慨念民灾,独输巨款,计大洋四百元,袛领之余,莫名钦感”[⑩];1914年“昨奉朱经田军督来电,渥蒙钧助银一千元”[11],等。官员巨额捐助,不仅成为红十字会善款的主要来源,而且由于他们身份、地位高,也具有“垂范”之效。
   至于绅士,则一直是中国基层社会的名望之士,主导地方慈善事业。他们向红十字会捐赠不仅数额较大,而且频次高。如苏州绅士丁梅庵先生是有名的大善士,据不完全统计,1914、1915年两年间,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刊载13则有关丁梅庵先生的鸣谢广告:1914年救助青岛难民洋200元;同年10月续助洋300元,又48725号宝塔捐洋100元;11月3日捐洋1000元;11月25日助大洋600元,棉衣500件;12月9日、17日、21日又分别向山东灾民捐助新棉衣500件,棉衣1200件,新棉衣200件。1915年,丁梅庵先生逝世,但他的慈善之行并未就此画上休止符,遵其遗嘱,其亲友将他所剩资财,多次捐赠给红十字会:1915年1月,善士易篑接受其嘱托,捐助现洋200元、粤汉铁路股票200股、棉衣200件[12];3月保大庄捐赠梅庵先生身后余蓄200元[13];12月9日捐助江西急赈洋300元[14];12月22日遗命续捐棉衣500件[15];12月28日,续颁新棉衣100件,捐助江西灾赈[16];12月31日续拨洋200元指助江西灾赈[17]。另外,民国初年,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日益提升的工商业者也踊跃加入红十字会的捐赠队伍之中,用大量的钱物赈济灾民。
   其二,捐赠物资丰富。
  《申报》红十字广告中,涉及捐赠品种类多样,可以简单分为两类:钱和物。
   上述列举的《申报》红十字鸣谢广告足以说明向红十字会捐赠钱款最为常见,这里不再赘述。除此之外,许多个人、社会团体也会选择捐赠物品,包括吃、穿、用、药品等几大类。如1913年10月5日《申报》报道,“昨承第二次交来经募公益社廿九件,龙鼎记廿件,龙咏二太太女小靴鞋十一双,龙佩记十五件、洋二元、小鞋子十三双,尤骥记十件,尤季记十件、鞋十四双、帽子三只,徐信记帽子一顶,李宏兴君丝袋两只,冯建元君棉单衣十四件、棉套裤一双,以上男女大小棉夹呢绒单衣裤、帽子鞋子等一百五十三件。”[18]1914年6月15《申报》报道称,“蒙黄楚九君慨助龙虎公司华产人(仁)丹五百包,天生堂药号叶星如君慨助卧龙丹一百瓶”[19]。1915年3月5日《申报》广告载,“兹承正裕木行黄昌盛君经募周春祺大善士拨助宁绍商轮股份廿五股。”[20]无论穿戴衣物、急需药品,抑或书画票据,都是红十字会救助灾民所需要的。
   三、《申报》红十字广告的意义
红十字会借助《申报》,发布广告,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首先,募集钱物、赈济灾民,推进人道救助。
   充裕的经费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援之保障。因此,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刊载大量广告的直接目的就是为募集足够资金、物品,赈济灾区民众。1915年7月,浙江衢州地区发生水灾,“四乡之淹没者至数千余家,田庐牲畜尽付汪洋,溺毙男女不可胜计,而被灾难民且多至十余万众,嗷嗷待哺,一息仅奄,警耗传来,欲哭无泪。”[21]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以救灾恤难为天职的红十字会,义不容辞,除垫银洋5000元,派遣蔡天泰、盛钟英等驰赴灾区赶放急赈之外,于7月21日至8月7日在《申报》上刊登《中国红十字会敬募浙江衢属水灾急赈》、《中国红十字会沥陈浙江灾况敬募急赈》广告向社会大众募捐,并得到大量积极响应,募集款项24000余元。保障了人道救助的顺利开展。
   其次,指责人祸乱世,以期国泰民安,促进社会稳定。
   红十字会作为全国性的人道救助组织,赈灾、救民当仁不让。但对人祸,红会深恶痛绝,表达“和平”、安定愿望。如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兵荒马乱,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红十字会为援助受兵灾人民,在《申报》上刊登募捐广告,其广告词文采斐然、动人心魄,确有深入人心,催人潸然泪下之奇效:“共和民国,酿成变局,煮豆燃萁,祸乱交作。同胞无辜,横遭惨祸,过山大炮,毛瑟来福。兵连祸结,死亡枕藉,玉石俱焚,暗无天日。……呜呼!今日何日乎?阋墙起衅,煮豆燃萁,全国骚然,将无乐土。……近观沪南一隅,伤者呼痛号哭,死者暴露郊原,青年妇女,黄发儿童,风餐露宿,栗六饥肠,啼哭终宵,酸人心肺。丁壮之徒,流为盗贼,老弱之夫,委诸沟壑。重以流弹横飞,玉石无分,中之立碎。腐尸堆积,秽气蒸熏,尤易酿为疫疠,惨哉!惨哉!”[22]红十字会在为战区灾民募捐广告中不忘披露战区的实情,发出“煮豆燃萁”的呐喊,谴责军阀混战的行径,以期国泰民安。红十字会通过《申报》发出撕心裂肺之呐喊,以期凭借舆论力量,让战争偃旗息鼓,将人祸灾害消除,此种方式才能带来“釜底抽薪”式的救助之效。
   其三,展现自我,传播红十字文化。
  《申报》上的红十字广告,也是中国红十字会展现自我,宣传自我的重要窗口。不仅如此,借助《申报》的广泛影响力,传播红十字文化,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红十字事业中来。民初红十字会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足以证明《申报》红十字广告,对提高红十字会的知晓率,的确发挥了“广而告之”的社会效应。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中国红十字会急募山东水灾赈捐并新旧棉衣广告》,《申报》1914年9月28日。以下资料均出自池子华、严晓凤、郝如一主编《〈申报〉上的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②] 《中国红十字会急募山东水灾赈捐并新旧棉衣广告》,《申报》1914年9月28日。
[③]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金山春雨轩彭大善士》,《申报》1914年10月15日。
[④]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申报》1914年10月15日。
[⑤]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苏州东吴大学全体学员王佩诤诸君》,《申报》1914年10月22日。
[⑥]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湖南汤靖武将军》,《申报》1914年10月22日。
[⑦] 《中国红十字会北京总会会所迁移广告》,《申报》1919年10月3日。
[⑧] 《四大舞台合演助赈》,《申报》1920年11月4日。
[⑨] 《袁大总统捐助红会》,《申报》1913年8月5日。
[⑩]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黎副总统捐助洋四百元》,《申报》1914年7月19日。
[11]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直隶朱巡按使》,《申报》1914年9月15日。
[12]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梅庵氏大善士》,《申报》1915年1月4日。
[13]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苏州保大庄交来梅庵氏大善士身后余蓄》,《申报》1915年3月30日。
[14]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丁梅庵先生身后余资指捐江西》,《申报》1915年12月9日。
[15]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苏州故绅丁梅庵君遗命捐助》,《申报》1915年12月22日。
[16]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苏州故绅丁梅庵君遗命续捐江西水灾》,《申报》1915年12月28日。
[17]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苏州故绅丁梅庵君遗资拨助江西水灾》,《申报》1915年12月31日。
[18]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申报》1913年10月5日。
[19] 《中国红十字会沪城分会谨谢》,《申报》1914年6月15日,
[20]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余姚周春祺君》,《申报》1915年3月5日。
[21] 《中国红十字会敬募浙江衢州属水灾急赈》,《申报》1915年7月21日。
[22] 《中国红十字会》,《申报》1913年7月29日。
 
  
民国初年红十字会的媒体募捐
——以《申报》为例
 
夏正阳
   1913年7月至1916年6月,国内先后爆发“二次革命”和“护国战争”,这两次大规模的战争冲突给民众带来巨大灾难。中国红十字会义不容辞展开战争救护。为筹集善款,中国红会利用国内媒体,刊登大量募捐启事。本文以《申报》为例,对这一时期红十字会的媒体募捐略做探析。
   一、民初战争概述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举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就职仪式。荣登总统之位后,袁想方设法,逐步将国家权力集中于个人手中,宋教仁因反对袁世凯专权,被袁视为眼中钉。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遇刺身亡。经调查,袁世凯正是这场刺杀的幕后主使,由此,以孙中山和黄兴为首的革命人士在全国掀起一场讨袁浪潮。袁世凯不甘示弱,积极备战,剑拔弩张。1913年7月8日,袁世凯命令北洋军第6师进军江西,7月12日李烈钧率军向北洋军发起进攻,二次革命拉开帷幕。
   其后,江苏、安徽、广东等省先后宣布独立,袁世凯先后命段芝贵进攻江西,冯国璋进攻徐州、蚌埠,得手后转向安庆和南京,同时张勋奉命进攻扬州、镇江等地。在北洋军的强力进攻下,南方各省的革命党人难以支撑,随着江西、江苏等地的战斗失利,9月12日  重庆失守,二次革命失败。这次革命历时三个多月,战火蔓延江西、江苏、安徽、福建、湖南等多个省份。
   二次革命后,袁世凯进一步建立专制统治。为复辟帝制,甚至不惜出卖国家主权,如此恶劣行径千夫所指。1915年12月25日,唐继尧、蔡锷通电全国指责袁世凯卖国卖民,27日发布《讨袁檄文》,护国战争一触即发。为压制反袁势力,31日袁世凯命曹锟等人分别由湖南、贵州、四川进军云南。护国军从云南出发,爱国热情迅速弥漫,贵州、广西先后独立,四川积极响应,成立护国军,配合云南护国军对袁作战,湖南发动长沙起义等等。西南战事愈演愈烈,北洋军节节失利,使得袁世凯不得不亲自画上复辟帝制的休止符。但是,护国军已不仅仅满足于袁世凯取消帝制,进而要求其下台。西南护国军在川南前线作战同时,且与中华革命党策划广东独立,广东独立后仅3天,4月12日浙军发动兵变,5月6日浙江独立。广东、浙江独立后,护国军阵营扩大,实力大增,5月8日在广东肇庆成立了军务院,随后分兵三路向湖南、江西、福建进攻,直接促成了湖南的独立。各地纷纷独立,沉重地打击了袁世凯的统治,使得袁世凯的身体和精神迅速奔溃,于6月6日去世,护国战争也暂告一段落。
   二、红十字会媒体募捐
   1913年7月至1916年6月,短短三年之间爆发两次大规模的战争,席卷了中国西南、东南多数省份,使得早已千疮百孔的中国雪上加霜。面对如此大范围的战争,红十字会遵守人道主义宗旨,积极投入战地救援的行动之中。
二次革命爆发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事处鉴于南北冲突,赣省事急,救护手续亟应筹备……恪遵人道主义,不分畛域,一体救护”[1]。但是战争造成的人员伤亡无以计数,如江西开战以来“北军死伤甚多”[2]。战线蔓延,伤亡日众,且战地较为偏远,红会鞭长莫及,况且战争救助需要巨额经费做后盾。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7月18日,中国红十字会常议会特别会议决定“请中外绅商协助捐款”[3]。各地红十字会响应总会号召,即刻将经费问题提上日程,如徐州红十字会“乞设法联络扶助”[4]
   7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刊登了募捐启事:
   浔江血战,遍地伤痍,徐州以下,兵事尤剧,战祸蔓衍,已可逆睹。本会天职所在,现已组织救护、掩埋等队,分赴战地,并就开战各地设立临时医院,以资救济而重人道。惟本会经费竭蹶,兹事体大,需款尤剧,非赖众擎,断难撑□。务祈海内外诸大善士痌瘝在抱,慨解仁囊,互相抚助,俾资接济,曷胜盼祷之至。附计开捐款逾廿五元以上推赠正会员,二百元以上为特别会员,一千元以上为名誉会员,合并□闻,专此敬启,维希公鉴。[5]
   以上为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刊登的第一份募捐启事,陈述了战争带来的灾难及红会积极组织救援活动救护灾民的义举,同时将经费不足问题告之众人,恳请伸出援手。为鼓励众人捐款,红十字会根据捐赠者捐款额度的不同,分别吸纳为“正会员”、“特别会员”和“名誉会员”。自第一则募捐启事发出至二次革命结束,红十字会在《申报》上共刊登11则募集款物启事,其中7月24日为募集棺木、8月1日为募集食物、9月9日和9月21日为募集棉衣棉被,其余均为募集善款[6]
护国运动期间,红十字会吸取二次革命时期的救护经验,较早做好战争救护准备。1月23日,“滇省事起,北京已遣师前往,本埠红十字会因滇边各省必有战事……召集医队……设临时救助机关及固定医院。”[7]随战事扩大,伤亡日增,红会救援心有余而力不足,至2月15日红十字会发布了护国战争期间第一份募捐启事:
   滇事猝兴,风云日紧。近日黔、粤、蜀、湘等省已渐见干戈,战祸蔓延,势所难免。恤兵博爱为本会唯一天职,讵敢不力筹救护。惟为进行上慎重起见,特电各该省分会,一律设备固定医院并重要各地点临时救护机关,专疗受伤兵民,不分畛域。乃迭接来电,悉近日以来,血薄肉飞之众,断臂折足之俦,运送至院就医者已络绎不绝,大有坑谷皆满之概。值兹欧战影响,百物俱昂,即东西各药品,其价值亦日进而不已,需款之巨,已可概见。且战区弥广,分会繁多,既负担之綦重,亦肆应之维艰,茫茫四顾,曷胜杞忧。为敢普告薄海内外仁人君子笃念伤痍,宏施救拯,相与慨解仁囊,源源接济,俾本会得以实力进行。大旱云霓,迫切翘叩,幸公鉴焉![8]
   其后,红十字会于3月7日至4月20日间在《申报》共刊登12篇募捐启事,其中4月2日至20日,每隔两日刊登一次,红会会长沈敦和亲自撰写《中国红十字会急募兵灾救护经费》[9]。由此可见,伤亡之重,经费之不敷。
   相比此时期两次战争间的募捐启事,后者较前者时间跨度较短。前者红十字会的媒体募捐几乎贯穿战争始终,其战争时长也仅为三个月,而后者战事达半年之久,募捐启事却仅为两个月。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红十字会汲取前者救护仓促教训,国内形势愈发严峻之始救护活动早已筹备;另一方面红会可谓“身经百战”,在资金、救护物品的使用方面经验丰富。尽管护国运动期间,红十字会“无法组织起快速高效的救援行动,较之辛亥革命、二次革命的救援,太过逊色;而分会及临时机关开办仓促,力量单薄,战地救护,顾此失彼,多有疏漏”[10],但是从筹款募捐方面来看,红会的进步是毋庸置疑的,整个护国战争期间红会募集捐款达“十余万元”[11]
   红十字会刊登募捐启事,吸引社会捐助的同时,也刊登了大量致谢启事。1913年7月24日《申报》刊登《寿仪移助红十字会》称,“庞莱臣先生暨德配张夫人于本月廿五号五旬双庆,至亲朋好友本拟备筵公祝。现因战事已开,红十字会救助经费无着,妥议将祝敬移助红会……”[12]。其后至9月30日,红十字会共刊登致谢启事17篇,除前文提到的庞莱臣先生外,还有大总统袁世凯、三藩市华侨以及商会、会馆和个人。
   相较于二次革命时期的募捐致谢启事,后者明显多于前者。据统计,19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红十字会共刊登致谢启事67篇,其中明确指出善款用于战争救助的致谢启事为19篇,用于江西水灾的7篇,用于奉贤、宝山风灾的4篇,其余致谢启事并未提及善款用途。
   从两次战争募捐的致谢启事可以发现,首先,护国运动时期致谢启事的数量是二次革命时期的4倍,可见红十字会的筹集善款能力不断增强,为实施人道救助提供了物资保障;其次,二次革命时期的募捐几乎全用于战争救护,而护国运动时期除用于战争救护之外,还惠及遭受天灾之难民。最后,致谢启事数量倍增,也说明红十字精神不断深入人心。
   三、结语
   民国初年两次大规模战争,波及南方大多省份,兵连祸结,军民伤亡惨重。中国红十字会积极投身人道主义救助事业,利用媒体发布募捐启事征集善款、救灾物资,为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提供物资保障。接收善款后,及时刊登致谢广告,不仅向捐助者表达了谢意,而且提高了公信力,扩大了影响力,拓宽了善款的来源渠道。正是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红十字会开展了力所能及的救援行动,将大量受灾军民从战火中解救出来。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1] 《红十字会之筹备》,《申报》1913年7月19日。
[2] 《红十字会付浔记》,《民立报》1913年7月16日。
[3] 《红会紧要会议》,《申报》1913年7月20日。
[4] 《徐州红十字会来电》,《申报》1913年7月21日。
[5] 《中国红十字会急募捐款》,《申报》1913年7月22日。
[6] 参见《申报》1913年7月24日、25日、27日、29日;8月1日、15日、20日;9月7日、9日、21日、25日。
[7] 《红十字会对于滇军之筹备》,《申报》1916年1月23日。
[8] 《中国红十字会急募兵灾救护经费》,《申报》1916年2月15日。
[9] 参见《申报》1916年3月7日、12日;4月2日、6日、8日、10日、12日、14日、16日、18日、20日。
[10] 池子华:《中国红十字会“护国战争”救护论述》,《合肥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1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5页。
[12] 《寿仪移助红十字会》,《申报》19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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