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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9-30 12:45:39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协调员”在器官捐献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以苏州市为例

                                                             许津
   自2011年7月苏州市成为江苏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两年来,红十字会已经接到捐献器官信息30多例,其中12例成功捐献,共捐献25个大器官,22枚角膜,受益70多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协调员的积极努力,功不可没。
  (一)综观苏州市器官捐献状况,总体进步很大,但也有喜有忧。现统计分析并将相关操作流层解析如下:
   成功捐献志愿者类别分析:12人中9例为车祸,占75%;1例为脑溢血患者, 8例为脑外伤,1例为脑肿瘤。
   成功捐献志愿者年龄分析:平均年龄为30.3岁左右,其中车祸9人平均年龄为31.8岁左右。
   成功捐献志愿者地域分析:11例均为新苏州人。
   信息采集医院分析:三级医院(苏大附一院)3例,二级医院(木渎3例、高新区医院2例)共5例,昆山中医院、常熟二院、张家港广  和中西医结合病院、九龙医院各1例。
   操作流层解析:
   9例交通事故捐献者均由处理事故的交警认可,法医鉴定后,向家属传达“捐献器官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信息。由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操作时如果交警不认可法医鉴定,就使器官捐献操作受挫。目前经多方共同努力,我们与公安交警部门就“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已达成共识,并已付诸实际行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已非常主动密切。
与家属的谈话至少分为初次与确认两次,当协调员获悉捐献信息后,至少有两位协调员参加与家属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捐献者家属的基本情况和捐献意愿;确认谈话时要有两名以上信息员和会诊专家、伦理学专家(交通事故的要有交警、法医)参加;家属参加人数控制在直系亲属范围。如果产生家属意见不一致时,立即休会,等待家属意见一致后再继续完成谈话步骤。对此环节,《器官捐献谈话操作规范》有明确规定。
   在进行捐献前专家会诊时,专家们希望《鉴定意见》要有一个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目前,经与相关专家商议,初稿已经完成,待卫生部门最后确定后使用。然后,将对全市三级医院的ICU和神经外科专家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让他们熟悉鉴定的内容和操作流层,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差。
   在床位医生最后请捐献者家属在放弃抢救字样上签字的操作中始终存在障碍。根据首次省专家参加捐献鉴定时的讲述:家属在愿意捐献的登记表上签字,三人以上专家在抢救后生命死亡不可逆转鉴定意见上签字,家属不用签放弃抢救的字样。
在接到捐献器官捐献信息后,捐献者生命支持的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卫生局通知捐献志愿者治疗抢救医院,在移植医院的指导下维持生命,特别是在ICU送往手术室的途中和在手术室内,必须保证捐献志愿者的生命体征平稳。床位医生需要在手术室见证、宣布捐献者死亡。对此要求,《器官捐献移植前操作规范》已有明确。
   在捐献过程中如果捐献者出现心跳停止情况,必须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抢救措施,并立即抽取血样,实施器官摘取术。最终根据血样检验报告的结果,决定是否实施移植手术。
   4例成功捐献的家属都是通过医院ICU和神经外科、急诊室张贴宣传画获得信息,然后由信息员或床位医生进行沟通指点。可见,张贴宣传画和信息员及时沟通至关重要。目前还有许多二级以上医院没有张贴器官捐献宣传画;很多医生还没有器官捐献的概念,或因担心引发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矛盾,而不及时上报潜在捐献者的信息。因此,需要卫生局及时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大检查和宣传力度,兑现医院在考核中给予的奖励。
捐献过程中,有1例亲属强力要求心脏捐献,并要求在心跳没有停止的情况下移植。对此情况,今后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要求。
  (二)协调员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
   协调员在器官捐献中的作用,体现在七个方面:
宣传动员——器官捐献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得到社会上相关各方和有关信息员的支持。在获取信息后宣传动员就成为协调员的主要任务。(1)对潜在的捐献者家属的宣传:主动依靠信息员网络,在所有医院的急诊室、重症监护室、神经内外科张贴宣传画,宣传捐献器官的意义,公布联系方式;在成功捐献的案例中,有不少就是潜在的捐献者家属看到宣传画后主动与协调员联系的。(2)对信息员进行宣传:协调员要善于不断探索器官捐献的工作规律,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并在器官捐献信息员培训班上进行讲解,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从而保证器官捐献来源有足够的信息量。(3)对社会和基层红会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协调员要根据国家器官捐献的文件精神,编印或获取上级下发的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在红会开展的社区等各项活动时进行发放,还可以组织遗体捐献志愿者在闹市区进行义务宣传。
   沟通家属——在器官捐献的操作流程中,协调员承担着与家属沟通的重要任务。捐献志愿者家属从不了解捐献的意义和流程到接受符合规范的要求,主动配合完成捐献工作,这些主要靠协调员来做工作,协调员必须以第三方的角色出现在家属面前,对其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细致的说服与解释工作。如遇到困难不能产生急躁或畏难情绪,而是要想方设法、坚持不懈地做深入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不到最后决不放弃。在我市成功捐献的12例中,其中有一例家属从不同意到同意反复了多次,协调员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耐心说服,直至最后成功实现捐献。
   联系各方——在每一位成功捐献的背后,都有着一段艰辛的过程,其中与社会相关方面的协调是重要环节。我市成功捐献的12例中有9例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脑死亡。我们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就是个典型案例。从对方一开始说没有他们的上级指示不配合,到后来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协调员先后多次上门找公安局领导进行沟通,争取他们的重视与支持;还主动上门对交警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在岗位一线如何配合;在全市总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上,对贡献突出的交警进行了表彰。通过一系列的努力,从而为交通事故造成脑死亡的病人顺利捐献器官打下了基础。
   协调院方——医院在器官捐献中承担着技术方面的重要责任,但由于捐献者所在医院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协调员需要协调好器官获取医院和捐献者所在医院的关系。在获得器官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卫生局,并请器官获取医院做好对捐献者器官获取前的生命保障工作;监督床位医生将器官捐献者送入手术室,安全地交送给麻醉医生,避免由于捐献者在运送过程中由原先的呼吸机改用手动机械操作时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万一发生捐献者呼吸心跳停止情况,在现场要及时组织抢救,成功后立即开展器官获取工作。在对捐献者进行抢救时要及时采血样,对其进行生化检测,将其作为判断器官功能好坏的标准,以保证器官移植取得成功。
现场见证——在器官获取过程中,协调员的见证工作也是器官捐献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捐献者所在医院的床位医生撤除捐献者呼吸机宣布死亡后,器官获取医院的医生方能施行手术,此时协调员要检查取出器官的数量和内容,并做好获取过程的记录。通过见证器官获取全过程,以保证器官捐献过程的真实可靠。
   困难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器官捐献者家属做好救助款发放工作,协调员要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执行,通知家属准备好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必须资料,避免因工作疏忽而导致家属来回而往返。条件许可时还应主动上门慰问走访,给家属以社会的温暖。
缅怀悼念——对成功捐献器官志愿者的缅怀悼念,是对其奉献精神的赞扬和对亲属的抚慰。协调员要及时将捐献者的档案资料收集完整入档,并经家属同意后及时挂网上纪念馆,以便悼念。在建有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园的地方,协调员要督促将捐献器官志愿者的名字篆刻于纪念墙上,以在每年一次组织的集体悼念活动时得到众人缅怀。
  (三)协调员在器官捐献中的地位
   协调员在器官捐献过程中有着其他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特殊的地位,因而充分认识协调员的作用和地位,对保证器官捐献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非领导的主导作用——器官捐献的过程看似简单,但在操作过程中始终需要有一个主角,负责将捐献过程串联起来。虽然协调员不是什么领导,但他却起着非领导的主导作用。从接到捐献者信息到找家属谈话;从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到通知获取医院;从主持鉴定专家与家属见面,到安排获取器官手术前的各项准备;从见证器官获取过程,到安排好捐献者殡葬事宜。所有这一切,都在协调员的安排和协调之中,在这一系列环节过程中,协调员稍有疏忽,就可能给器官成功捐献带来麻烦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败局。
   非亲缘的亲人面孔——器官捐献给他人带来了新生的希望,但对捐献者家属来说,失去亲人是一件非常伤心的事,协调员面对的是捐献者家庭亲人间的生离死别。此时能使捐献者家属得到安慰的办法是:协调员尽最大努力给他们帮助,满足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例如,我们经手的几例器官捐献中,供者大都是脑部受伤,有家属在送亲人进手术室前紧紧地拉着协调员的手,请求把亲人的头洗干净。于是,协调员打来热水亲自在手术结束后为捐献者洗头;有家属要求按照家乡的习俗,让捐献者穿上平时爱穿的衣服送别,协调员们则在家属到外地家中取衣时,坚持等到深夜,帮助给捐献者穿好衣服后再回家。诸如此类的家属们最后的愿望得以实现,他们对协调员的感激就是对器官捐献工作最好的宣传。协调员虽然与捐献者及家属们没有血缘关系,但能否有一份亲人般的真情,多给他们 一点帮助,使他们感受到胜似亲人的温暖,都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协调员必备的职业道德和义务。
   非主责的重要责任——器官捐献整个过程,有器官捐献获取医院、捐献者入院所在医院、公安交警、司法、卫生、红十字会等多部门人员参与,大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方能确保每一例顺利完成捐献。其中器官获取医院在技术层面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协调员虽然不负有主责,但如果怕承担责任,不能想方设法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又缺乏基本的医疗常识,与捐献者家属和其他各部门的沟通没有很好的技巧,处理捐献过程中随时发生的各种情况能力不足,那么,器官捐献工作将很难得以顺利展开,协调员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得到捐献者信息后,协调员需要立即通知卫生局,布置捐献者医院和器官获取医院对捐献者开展生命保障工作;捐献者移送至手术室过程中必须全程监督等。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捐献者死亡,虽然主要责任不在协调员,但如果协调员没有按相关规范操作,从某种角度看还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几点感受
   开展试点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器官捐献工作在我国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有待进一步完善,试点城市的协调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名探路和拓荒者,他们要具备优良的品德、扎实的知识、认真的态度、细致的作风、灵活的方法、吃苦的精神和坚韧的毅力,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每一例器官捐献工作,并不断地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教训,为在全国全面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做好铺垫,提供借鉴。
   首先,要有奉献精神。器官捐献工作通常没有时间规律,从接到信息到最后安排好捐献者家属休息,常规需要十几个小时,有时甚至需要三四十个小时。协调员在此时间内需要全力以赴,随时协调发生的情况和问题,基本上得不到休息。这就需要协调员有强烈的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投入进去,否则很可能导致一个挽救他人生命的机会由此错过。
其次,要有扎实知识。器官捐献工作需要有基本的医疗业务知识。在协调员与捐献者家属及医院的沟通过程中,掌握一定的医疗知识,往往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却往往在遇到问题时不知所措,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如在判断捐献者是否符合捐献条件的时候,有医生会认为血压的舒张压低于40毫米汞柱4小时以上,各脏器功能已经受到影响,不符合捐献条件。此时,协调员就应该提出,根据器官捐献专家的经验,所有脏器功能的好坏要以实验室数据为准,从而不至于轻易放弃可能成功捐献器官及移植的机会。
   再次,要有细致作风。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而繁琐的工作。比如:在和捐献者直系亲属的谈话中,需要观察每一个人的表情,把握好不同的情绪动态,以便适时地发表意见,有效地抓住契机,把成功的几率做到最大;及时地通知院方安排好手术,特别是要克服手术室繁忙等困难;悉心细致地护送捐献者进手术室以保证捐献者维持心跳、呼吸正常;捐献者在捐献前夕如出现危象要及时组织抢救,不要放弃……。所有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工作实践告诉我们,细致的工作作风,是获取器官捐献成功的保障。
 
(作者系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器官捐献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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